
朗读
虞政办综〔2020〕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0年上虞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上虞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2020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深化改革主线,以“四个最严”为遵循,以食品安全责任制为引领,以风险治理为中心,以数字化转型为抓手,以信用建设为手段,以能力提升为目标,结合平安建设“双月领衔”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推进全区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
1.助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按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强化对创建工作的领导统筹,全面完成绍兴市下达的工作任务,助力绍兴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
2.“双创”引领加强基层建设。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深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动态管理措施,并顺利通过跟踪评价。加强对乡镇(街道)食安办的分类分级指导,积极推进基层食安办星级创建。强化食品安全师资力量的建设,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全科网格员、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组织网格员、协管员参加“食品安全技能大比武”活动。(由食安办牵头,政法委、农业农村局、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主体责任工作规范和清单,完善自查自评等制度,自查报告率达到95%以上,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工作,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考核全覆盖。启动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寻找CCP专项行动计划,推动生产经营者主动监测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控制风险隐患。持续推进地产特色食品追溯体系推广应用,逐步实现对重点地产食品企业生产过程和产品的可控、可查、可溯。(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经信局、农业农村局、绍兴海关上虞办公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食品生产部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实行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分类强化按比例抽查、重点检查和飞行检查。建设名特优食品小作坊5家。(市场监管局)
5.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按照上级任务要求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建立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企业全口径清单,前五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10%以上。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巩固22种定点经营的限用农药全域退市成果,化学农药使用量比2017年减少2%以上,单位农作物播种面积农药施用强度(折百量)控制在0.17公斤/亩以内,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7%以上。(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推进风险监测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抽检样品覆盖所有农产品和食品企业、品种、项目。加强靶向性抽检,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5批次/千人。省级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主要食品(10大类)合格率达99.5%以上。及时公开抽检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强化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核查处置率、按时完成率和立案率分别达到100%、85%和70%。严格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跟踪评价和能力验证,发展社会检验力量。以抽检为主要手段,完善风险治理机制,加强突出风险的治理和再评估工作。(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绍兴海关上虞办公区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