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背景
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是“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核心与关键点,对于引领推动我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9〕62号)、市府办《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差别化配置要素资源的指导意见》(绍政办发〔2019〕27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亩均办(经信局)制订了《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 实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的政策意见》。
二、制定过程
由区分管领导牵头,经信局抽调业务骨干前往市内兄弟县市进行相关政策调研,起草《意见征求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多次协调发改、税务、财政、自然资源与规划、生态环境、商务等部门共同研究讨论,经各部门多次协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 实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的政策意见》。
三、主要内容
《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 实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的政策意见》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1.差别化用能配置。“领跑者”企业可以优先参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并列入第一类企业用户;实行有序用电时,优先保障用电需求,原则上不实行限电措施。A、B类企业优先参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实施有序用电管理时原则上不限电。项目能评审批时,对A、B类企业低于全区单耗控制目标的项目优先予以项目用能需求平衡,并适当降低用能交易费用。对D类企业严格限制新增用能,实行有序用电时作为主要限电对象。
2.差别化供地保障。对于符合产业导向的A类企业优先给予项目核准备案,优先保障用地需要,D类企业原则上不得新增供地。
3.差别化要素价格。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合理制定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实行差别化水价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省差别电价政策,对电解铝等八大行业的限制类、淘汰类工艺(设备)用电征收差别电价,上述8个行业综合评价D档企业实行差别化电价政策,具体电价参照省差别电价淘汰类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