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质量考核奖励方案
第一部分:学校集体奖
一、各学段奖项设置及考核内容
(一)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奖(共330万元)
1.尖子生目标达成奖
春晖中学普通类考生进省前1 0 0名人数或被清华、北大录取人数达3-4人奖10万元,5人及以上每增加1人加奖20万元。进C9联盟高校达80人奖5万元,每超1人奖1万元。
上虞中学、华维学校普通类考生进省前1 0 0名或被清华、北大录取每1人奖15万元;进上虞区前1 0 0名或进C9联盟高校人数达1-4人奖10万元,5人及以上每增加1人加奖5万元。
城南中学普通类考生进上虞区前1 0 0名或进C9联盟高校每1人奖15万元;进上虞区前3 0 0名人数达2-3人奖10万元,4人及以上每增加1人加奖5万元。
崧厦中学、东关中学、小越中学、丰惠中学普通类考生进上虞区前3 0 0名每1人奖20万元;达到一段线目标奖5万元,超一段线目标每1人奖5万元。
被录取为空军飞行员的每1人奖学校8万元。
各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被国内顶尖及高水平的体育院校(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或高水平艺术院校(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录取,每1人奖学校3万元;被国内知名体育院校(首都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或一流的艺术院校(中国美术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北京舞蹈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录取,每1人奖学校1万元。
2.分段目标完成奖
项目 学校 | 奖励金额(元/班级数) | ||
一段 | 二段 | 三段 | |
春晖中学 上虞中学 | 12000×班级数 | ||
城南中学 华维学校 | 7000×班级数 | 5000×班级数 | |
崧厦中学 东关中学 | 7000×班级数 | 4000×班级数 | |
小越中学 丰惠中学 | 6000×班级数 | 5000×班级数 |
(以上各段奖励须在完成目标数的情况下计奖,各段完成目标数的95%按90%计奖,90%按80%计奖,80%按70%计奖,70%按60%计奖,60%按50%计奖,未达到目标数的60%不计奖。)
3.分段超标奖
项目 学校 | 超标奖励金额(元/人) | ||
一段 | 二段 | 三段 | |
春晖中学 上虞中学 | 6000 | / | / |
城南中学 华维学校 | 4000 | 2000 | / |
崧厦中学 东关中学 | 3000 | 1000 | |
小越中学 丰惠中学 | 2500 | 1500 |
【体艺类学生达综合分数线第一段的每1人奖1000元,从高不重复计奖。】
(二)初中教育质量奖(共200万元)
1.学科质量奖
(1)中考质量考核(40分)
①“省一”入学率(15分)。按中考成绩位列全区初三毕业生数的前20%的人数(含普高提前录取人数)占本校初三毕业生总人数的比率作为赋分标准。比率在2%以下得3分(比率为0不得分),2%(含)—4%得4分,4%(含)—6%得5分,每增加2%增加1分,最高得15分。
②其他普高入学率(20分)。按中考成绩位列全区初三毕业生数的前60%的人数(含普高提前录取人数)占本校初三毕业生总人数的比率作为赋分标准。每三位计一个分值,分值差为2分,如:第1—3位次得20分,第4—6位次得18分,第7—9位次得16分,依次类推。
③职高率(5分)。按职高实际录取人数与应送职高数比例为标准赋分。每三位计一个分值,分值差为0.5分,如:第1—3位次得5分,第4—6位次得4.5分,依次类推。
(2)年段调测质量考核(共60分、初一、初二各30分)
按初一、初二年级学年期末调测成绩和年报数为依据,分别计算:
①优秀率(10分)。按总分全区前20%的人数与年报数比例为标准赋分:每三位计一个分值,分值差为1分,如:第1—3位次得10分,第4—6位次得9分,依次类推。
②良好率(10分)。按总分全区前60%的人数与年报数比例为标准赋分:每三位计一个分值,分值差为1分,如:第1—3位次得10分,第4—6位次得9分,依次类推。
③合格率(10分)。按总分全区前80%的人数与年报数比例为标准赋分:每三位计一个分值,分值差为1分,如:第1—3位次得10分,第4—6位次得9分,依次类推。
(3)增量考核(共30分)
①初三年级增量考核(10分)。以初三第一学期期末成绩的全区前20%、60%、80%的人数与年报数的比率计算得到的加权平均值和本届学生初一期末成绩的全区前20%、60%、80%的人数与年报数的比率计算得到的加权平均值为依据,计算增量,依据增量进行赋分。
②初二年级增量考核(10分)。以初二第二学期期末成绩的全区前20%、60%、80%的人数与年报数的比率计算得到的加权平均值和本届学生初一第一学期期末成绩的全区前20%、60%、80%的人数与年报数的比率计算得到的加权平均值为依据,计算增量,依据增量进行赋分。
③初一年级增量考核(10分)。以初一第二学期期末成绩的全区前20%、60%、80%的人数与年报数的比率计算得到的加权平均值和本届学生初一入学成绩的全区前20%、60%、80%的人数与年报数的比率计算得到的加权平均值为依据,计算增量,依据增量进行赋分。)
加权平均值计算办法:加权平均值=20%率x0.5+60%率x0.5+80%率x0.5。
赋分办法:增量上下变动在1%内(不含1%)的,得基本分7分,每增或减1%,相应加或减0.2分。最高不超过10分,最低分为0分。
(4)奖励分
新居民子女比例占10%、20%、30%、40%、50%及以上的,在上述得分基础上分别奖励1、2、3、4、5分。
(5)奖金计算
2.学科质量考核奖
考核得分系数:一等奖甲为总数的20%、一等奖乙为总数的20%、三等奖为总数的20%,其余为二等奖。一等奖甲系数为1.2、一等奖乙系数为1.1、二等奖系数为1.0、三等奖系数为0.8。
奖励基数:先核定学校班级数(原则上以现有行政班核定,小规模学校以每班30人核定学校班级数),再计算奖励基数。奖励基数=奖金总额/Σ各初中学校班级数(学校班级数=核定班级数×考核得分系数)。
学校奖励总额=奖励基数×考核得分系数×核定班级数。
3.学科竞赛奖
由教学部门组织的学科知识竞赛或学科能力、素质方面的竞赛,根据学生获奖情况直接奖励到学校。
(三)小学教育(含特殊学校)质量奖(共200万元)
1.考核得分系数:按照《中小学基础性工作考核评价方案》中的教学管理和质量效果的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前20%为一等奖、后20%为三等奖,其余均为二等奖。
2.奖励基数:按学校学生总数核算;平均班额未到30人的,按30人/班,计算该校核算学生数。先计算出学年度奖励基数,再核算学校奖励总额。奖励基数=奖金总额(总额-特校奖金额)/Σ全区小学学生数(考核得分系数×核算学生数)。
(四)学前教育质量奖(共30万元)
1.考核系数:学前教育段按照《幼儿园年度工作考核》得分,从高到低,学前教育段前20%为一等奖、后20%为三等奖,其余为二等奖。其中一等奖系数为1.2,二等奖系数为1.0,三等奖系数为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