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盖北镇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
方 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为全面推动该区域居住出租房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经研究制定《盖北镇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集中整治和消除出租房火灾隐患,加大对违章建筑物的拆除以及对消防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使盖北镇居住出租房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消除已有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租房产生新的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初期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能力,消防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事故,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盖北镇出租房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上虞区盖北镇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推进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盖北镇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
工作组组长:朱炜江 徐松杰
副组长:唐柏兴 任 峰
成员:镇政法办成员,镇海村、丰棉村、镇东村、丰富村、夏盖山村、世海村主职干部及治保主任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盖北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任峰担任,副主任由王一敏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联络、信息报送、资料收集。
四、整治对象和内容
(一)整治对象。居住出租房;公共消防设施、道路。
(二)整治内容。整治内容为:1、未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责任的;2、未配置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的;3、电气线路乱拉乱接现且未穿管敷设的;4、房屋内部隔断违规采用可燃易燃材料分隔的;5、外窗设置无法从内部开启的防盗窗等影响灭火救援、人员疏散逃生的障碍物的;6、电动车在居住出租房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乱停乱放及充电的;7、出租房居室内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8、群租房内未配置独立式烟感探测器,公共走道或大厅未配置手动报警装置,未按要求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9、消防车道无法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的;10、市政消火栓配置不合理等问题。
五、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共分居住出租房集中排查阶段、居住出租房集中整治阶段和综合整治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居住出租房集中排查阶段(2019年3月25日至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