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虞区轧石、轧(洗)砂行业 综合提升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上虞区轧石、轧(洗)砂行业综合提升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大家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

上虞区轧石、轧(洗)砂行业综合提升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规范我区轧石、轧(洗)砂行业,提升行业标准,打赢蓝天保卫战。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轧石、轧(洗)砂行业综合提升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全面规范我区轧石、轧(洗)砂行业,提高企业经营的规范主体意识,有效解决因生产、经营轧石、轧(洗)砂行为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按照“整合、规范、提升”的原则,通过行业综合提升整治,关停取缔一批小、散、乱,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整合提升一批管理有序,设施设备具备的企业,已通过轧石、轧(洗)砂行业专项整治验收核查的企业以整合提升为主。实现轧石、轧(洗)砂行业“规范化、标准化、智慧化”三化协同,助推全域高质量美丽上虞建设。

二、整治范围

上虞区行政区域。

三、整治重点

(一)提升行业规范化程度

一是落实经营主体规范。从事轧石、轧(洗)砂生产经营的企业必须具备合法营业执照,对无工商营业执照非法从事轧石、轧(洗)砂生产经营,超注册经营范围的非法生产经营的行为从严进行查处。二是落实经营用地规范。轧石、轧(洗)砂生产经营场地和物料堆放场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取得规划用地许可,符合江堤和公路保护规定,场地内无各类违法建(构)筑物。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重影响城乡建设规划实施的,场地未取得规划用地许可的,侵占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及影响公共安全的行为从严进行查处。三是落实生产经营规范。轧石、轧(洗)砂企业必须做好企业内部环境保护措施,做好废水收集,扬尘防控和噪音防控。对场地污水横流,废水外排,粉尘排放浓度超标,扬尘污染严重,场界噪声超标的行为从严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配合单位: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

(二)提升行业标准化程度

一是明确场地建设标准。轧石、轧(洗)砂企业必须做好场内雨污分流,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建立规范的固废暂存堆场,生产系统产生粉尘环节必须封闭运行,生产全过程、堆场、运输道路必须配套高效水喷淋系统做到湿法作业,场内道路硬化、物料堆放全覆盖,场内所有出口必须安装车辆自动冲洗装置,自备雾炮机、晒水车等抑尘设备。二是明确日常管理标准。轧石、轧(洗)砂企业必须配备落实专门负责日常保洁的工作人员,负责检查离场车辆是否冲净,所有离场车辆冲洗至少30秒后才能出场;场内需自备洒水车,晴天每日对场内主要道路进行洒水及湿法清扫4次以上,以地面无积尘为标准;生产作业必须开启喷淋和雾炮等降尘设备。三是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危化品必须按规定分类存储在专用地点,产生的固废及渣土要专用堆放,及时清理,规范处置,建立好各项环保管理制度以及“三废”处理、处置台账。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安全管理经费,完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健全消防责任制,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编制预案建立应急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配合单位: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消防大队)

(三)提升行业智慧化程度

一是推进行业智慧平台建设。整合部门现有平台数据资源,共享建立轧石、轧(洗)砂行业智慧管理平台,通过对轧石、轧(洗)砂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场内扬尘指标,污水排放,设备开启状态,车辆轨迹,安全防范等情况数据化分析,预告报警,实现行业数据化、信息化、智慧化管理。二是推进日常管理智慧化。依托行业智慧平台,要求将轧石、轧(洗)砂企业基本信息,管理制度,工艺设备,物料运输等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进行更新上报;对运输路线和生产情况实行日报备制;通过平台实时将相关行业政策和管理要求推送至企业负责人,压实企业管理主体责任。三是推进动态监管智慧化。要求轧石、轧(洗)砂企业在生产作业场地安装扬尘报警监管系统,有条件的接入扬尘监管平台;确保不超限超载上路,并做好数据保存30天,有条件的接入治超监管平台;属地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轧石、轧(洗)砂企业落实高位监控。实现轧石、轧(洗)砂行业日常生产经营智慧化监管。(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8月1日-8月15日)。各乡镇(街道)、杭州湾综管办负责各自辖区内轧石、轧(洗)砂企业情况全面调查。以全区轧石、轧(洗)砂企业情况表(附件1)为基础,重点对数量是否有增减、是否具有营业执照、土地是否合法、有无违法建筑、工艺设备情况等现状系统性进行摸排,并建立相关清册资料。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6日-10月15日)。

1.发布通告(8月16日前):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区发布《关于开展轧石、轧(洗)砂行业综合提升整治的通告》,并由所在乡镇(街道)将整治通告送达到各轧石、轧(洗)砂场生产经营负责人,同时宣传好整治要求和相关政策。

2.自查自纠(8月31日前):由从事轧石、轧(洗)砂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对照轧石、轧(洗)砂行业整治验收标准(附件2),进行自查整改。所在乡镇(街道)做好指导督促,及时掌握情况,并根据属地实际制定辖区内轧石、轧(洗)砂行业整治联合执法方案报领导小组联合执法办公室。

3.联合执法(10月15日前):在自查自纠、制定方案的基础上,由联合执法办牵头,组织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执法等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开展联合执法,对未达到标准要求的责令停产整改。

4.停产整改(10月15日前):对停产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扬尘防控、环保规范、用地合法进行整治。整改完成后,由轧石、轧(洗)砂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公安、交通运输、水利、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统一验收,验收合格后准予恢复生产。

(三)长效管理阶段(10月15日后)。完善轧石、轧(洗)砂企业运行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杭州湾综管办要按各自的职责,加强日常巡查,建立长效机制,对违法生产或污染严重的,发现一家、查处一家,确保整治成效。

五、工作措施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19187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