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近日,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台了《加快推进绍兴市未来社区建设的实施细则》,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浙政发〔2019〕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60号和《关于加快推进绍兴市未来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9〕39 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牵头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有关文件精神,高质量加快推进我区未来社区建设,我局于2020年3月起草完成了《加快推进绍兴市上虞区未来社区建设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第一时间向各部门开展了意见征求。3月27日,《实施细则》在我局网站上正式公开征求意见,至公示期结束未收到异议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主要分为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两部分,其中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三部分,重点工作主要包括聚焦群众满意导向、坚持分类统筹实施、突出科学规划统领、高效集约空间资源、强化资金保障力度、创新人才服务供给、优化社区治理模式、不断深化改革探索八项工作任务。
(一)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以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为价值坐标,突出全生活链功能配置“模块集成”创新设计,构建以九大未来场景创新为重点的系统供给方案,加快形成“成熟一批、启动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未来社区试点创建格局。
2. 基本原则和目标。按照“需求为基,以人为本”“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迭代创新,体系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四大原则,确保到2022年8月底,培育建设省级试点鸿雁社区。2022年底开始,全面复制推广。
(二)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