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深化“五星达标、3A争创”,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农村开展空倒房清理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创新之区、品质之城”建设,我局根据绍兴市乡村振兴暨“五星达标、3A争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集中攻坚“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绍乡振组办[2019]9号)和上虞实际,草拟了《绍兴市上虞区关于开展农村空倒房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二、制定过程
由区分管领导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会同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开展了《绍兴市上虞区关于开展农村空倒房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制订的前期调研工作。2019年9月22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国土资源监察大队队长王俊进行了文件起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相关领导和上虞区乡村振兴暨“五星达标、3A争创”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对文件进行了讨论研究,10月11日以区府办名义将修改稿以征求意见稿形式向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内生态环境局、经信局、发改局、道墟街道等部门(乡镇、街道)无意见,区建设局、区财政各提出了2条意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均进行采纳。11月25日,由本机关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建议意见建议0条。
三、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