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起草背景
1.2019年8月11日《人民日报》刊发了《为了最美夕阳红—习近平总书记牵挂的民生事之“老有所养”篇》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保障和为老服务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
2.浙江省和绍兴市分别下发了《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77号)和《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9〕6号),对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明确了相关政策和要求。
3.结合我区实际,很有必要未雨绸缪。截至2019年底,我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96896人,占全区总人口(不含沥海镇)的27.27%,65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37930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9.11%。按国际通行标准,60岁以上人口超过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超过7%时,即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区远远高于老龄化社会标准。
4.2019年8月,陶关锋书记专题调研我区养老工作时指出:养老服务事业应成为建设品质之城、倡导品质生活的重要内容。
5.“居家养老服务提升工程”已被列入我区2020年十大民生实事项目。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77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9〕6号)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全面推进“1+20+N”居家养老体系建设,打造“娥江晚情”居家养老品牌,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为老年人提供更专业、更规范、更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2020年提档升级96345社区服务平台,完成线上养老智慧平台建设;建成并投运永和、汤浦、驿亭、岭南、陈溪5家镇街级居家养老中心,20个镇街级居家养老中心达到四星级及以上标准;实现城乡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体化运作、星级全覆盖,三星级标准达到40家以上。
(二)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