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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内各企业:
9月25日下午,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副书记、代省长郑栅洁作了重要讲话,强调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事关总体安全、社会安定、百姓安宁,是我省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推进以人为核心的现代化的坚实基础,也是实现“两手硬、两战赢”的底线保障。为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牢牢盯住影响安全生产的人、事、物三要素,下决心,上狠劲、持耐心,切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虞应急〔2020〕44 号文件要求,现就国庆中秋假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再明确如下:
一、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一是特种岗位员工要满足安全生产需要。要安排好员工节日放假的同时,精准科学的围绕特种岗位、特别需要、特别关键岗位人员的全装满员,禁止调岗、串岗、顶岗等将不具备安全操作的人员安排在特种岗位。二是安管和技管人员必须三分之二在位。负有安全生产保障性任务的单位领导、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等在岗率应当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其中,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当严格保证三分之二的力量在岗。双节前三天单位总经理以上高管值班值守,后五天副总以上值班值守,并做好交接。三是加强节日期间在厂区内逗留人员的安全管理。放假员工原则上不得在企业生产、储存区、装卸作业区等生产性区域逗留,严格管控好外来人员在企业闲逛,对来企检查巡查的政府工作人员和第三方服务人员要查明身份,协助做好安全检查。四是加强对岗位员工安全操作行为的监管。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值班领导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员工“三违”现象,杜绝因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