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有效解决因秸秆露天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问题,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助力“无废城市”创建和“蓝天保卫战”攻坚。根据《关于开展“蓝天保卫攻坚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区委办〔2020〕12号)、《关于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放责任制的通知》(绍蓝天办函〔2020〕43号)、《2020年上虞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镇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目标导向。
抓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事关交通安全、人民健康和“美丽上虞”建设。要围绕“创新之区、品质之城”总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谋划本区域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工作,落实巡查人员,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积极组织实施秸秆综合利用。
二、落实禁烧责任,强化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