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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为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9〕4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8 号)、《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发〔2016〕44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绍政发〔2020〕13号)等文件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12月6日起,以下22个方面共395项事项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职权,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具体事项见附件)。除职权划转前已经立案但未结案的案件外,相关部门不得再行使已划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仍然行使的,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强制决定一律无效。

(一)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共1项;

(二)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共2项;

(三)教育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共2项;

(四)人力客运三轮车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共3项;

(五)人行道违法停车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共2项;

(六)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共16项;

(七)风景名胜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共12项;

(八)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共11项;

(九)房地产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共42项;

(十)勘察设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共1项;

(十一)建筑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共72项

(十二)历史建筑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共7项;

(十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共61项;

(十四)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共64项;

(十五)水事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共61项;

(十六)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共8项;

(十七)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共1项;

(十八)人防(民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共21项;

(十九)防震减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共2项;

(二十)气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共2项;

(二十一)生态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共3项;

(二十二)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共1项。

二、涉及上述行政处罚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立、改、废的,相对应的行政处罚事项也同步调整,不再另行公告。


附件: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目录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目录

 

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序号

方面

事项代码

事项主项
  名    称

具体划转
  执法事项


一、发展改革(共1项)


1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

处罚-04409-000

油气管道行政处罚

全部划转

    发展和改革(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发展和改革(能源)主管部门。


二、经信(共2项)


1

新型墙体材料

处罚-00266-000

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单位违法使用粘土砖的处罚

全部划转

    墙体材料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单位违法使用粘土砖”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墙体材料行政管理部门。


2

新型墙体材料

处罚-00267-000

违法生产粘土砖的处罚

部分(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除外)

    墙体材料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违法生产粘土砖”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墙体材料行政管理部门。


三、教育(共2项)


1

教育行政

处罚-00283-000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罚

全部划转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教育行政部门。


2

教育行政

处罚-04820-000

对民办学校违反规定办学开展教学活动等行为的处罚

部分(划转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处罚;其中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不划转)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教育行政部门。


四、公安(共5项)


1

人力客运三轮车

处罚-04133-000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

部分(划转对人力客运三轮车的处罚)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人力客运三轮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人力客运三轮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及时告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

人力客运三轮车

处罚-05341-000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本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处罚

部分(划转对人力客运三轮车的处罚)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人力客运三轮车驾驶人未遵守《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人力客运三轮车驾驶人未遵守《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及时告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

人力客运三轮车

处罚-05347-000

非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未经登记或者未悬挂号牌的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处罚

部分(划转对人力客运三轮车的处罚)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人力客运三轮车驾驶人驾驶未经登记或者未悬挂号牌的人力三轮车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人力客运三轮车驾驶人驾驶未经登记或者未悬挂号牌的人力三轮车的,及时告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4

人行道违法停车

处罚-05369-000

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罚

部分(划转人行道违法停车的处罚)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人行道违法停车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人行道违法停车的,及时告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5

人行道违法停车

处罚-04138-000

违规停放机动车的处罚

部分(划转人行道违法停车的处罚)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人行道违法停车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人行道违法停车的,及时告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五、自然资源(共16项)


1

城乡规划

处罚-04966-000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处罚

全部划转

    1.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2

城乡规划

处罚-05006-000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罚

全部划转

    1.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3

城乡规划

处罚-05008-000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

全部划转

    1.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4

城乡规划

处罚-05012-000

房屋使用人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房屋用途的处罚

全部划转

    1.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房屋使用人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房屋用途”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房屋使用人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房屋用途”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5

城乡规划

处罚-05013-000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改变临时规划许可确定的建筑用途的处罚

全部划转

    1.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改变临时规划许可确定的建筑用途”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改变临时规划许可确定的建筑用途”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6

城乡规划

处罚-05019-000

供电、供水、供气等单位违规为单位或者个人就违法建筑办理供电、供水、供气等手续的处罚

全部划转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供电、供水、供气等单位违规为单位或者个人就违法建筑办理供电、供水、供气等手续”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7

城乡规划

处罚-05020-000

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违规承揽明知是违法建筑的项目设计或者施工作业的处罚

全部划转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承揽明知是违法建筑的项目设计、施工作业”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8

城乡规划

处罚-00851-000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2.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9

城乡规划

处罚-00889-000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或者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或者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2.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或者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10

城乡规划

处罚-00890-000

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处罚

部分(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除外)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11

城乡规划

处罚-00891-000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2.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12

城乡规划

处罚-00892-000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处罚

全部划转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13

城乡规划

处罚-00893-000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2.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供信用档案信息”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14

城乡规划

处罚-03562-000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违反省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城乡规划的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依法处以罚款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违反省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城乡规划”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2.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违反省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城乡规划”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15

城乡规划

处罚-05009-000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2.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16

城乡规划

处罚-05014-000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处罚

全部划转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六、林业(共12项)


1

风景名胜区

处罚-01401-000

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影视拍摄或者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影视拍摄或者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2.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影视拍摄或者大型实景演艺活动”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2

风景名胜区

处罚-05032-000

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2.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3

风景名胜区

处罚-05040-000

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指定的营业地点、区域外揽客、兜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指定的营业地点、区域外揽客、兜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2.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指定的营业地点、区域外揽客、兜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4

风景名胜区

处罚-05041-000

在风景名胜区内圈占摄影、摄像位置或者向自行摄影、摄像的游客收取费用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在风景名胜区内圈占摄影、摄像位置或者向自行摄影、摄像的游客收取费用”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2.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在风景名胜区内圈占摄影、摄像位置或者向自行摄影、摄像的游客收取费用”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5

风景名胜区

处罚-05488-000

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物、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或者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的处罚

部分(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处罚除外)

    1.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物、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或者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物、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或者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的,将相关情况告知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6

风景名胜区

处罚-05489-000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的处罚

全部划转

    1.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的,将相关情况告知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7

风景名胜区

处罚-05490-000

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活动的处罚

全部划转

    1.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活动”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活动”的,将相关情况告知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8

风景名胜区

处罚-05491-000

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张贴商业广告,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进行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或者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的处罚

全部划转

    1.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张贴商业广告,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进行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或者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张贴商业广告,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进行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或者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的,将相关情况告知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9

风景名胜区

处罚-05492-000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造成破坏的处罚

部分(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处罚除外)

    1.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造成破坏”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造成破坏”的,将相关情况告知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10

风景名胜区

处罚-05493-000

在风景名胜区明令禁止的区域游泳、游玩、攀爬的处罚

全部划转

    1.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在风景名胜区明令禁止的区域游泳、游玩、攀爬”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风景名胜区明令禁止的区域游泳、游玩、攀爬”的,将相关情况告知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11

风景名胜区

处罚-05494-000

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和其他景区违反规定饲养家畜家禽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和其他景区违反规定饲养家畜家禽”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2.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和其他景区违反规定饲养家畜家禽”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12

风景名胜区

处罚-05495-000

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或者大型实景演艺活动对周围景物、水体、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造成破坏的处罚

全部划转

    1.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或者大型实景演艺活动对周围景物、水体、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造成破坏”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或者大型实景演艺活动对周围景物、水体、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造成破坏”的,将相关情况告知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七、建设(共258项)


1

城市绿化

处罚-00944-000

无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绿地工程设计的处罚

全部划转

    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无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绿地工程设计”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


2

城市绿化

处罚-00945-000

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后未按照规定期限完成与主体工程相配套的绿地工程或者绿化用地面积未达到审定比例的处罚

全部划转

    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后未按照规定期限完成与主体工程相配套的绿地工程或者绿化用地面积未达到审定比例”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


3

城市绿化

处罚-00946-000

违法占用或改变绿地使用性质以及临时占用绿化用地超过批准时间的处罚

全部划转

    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违法占用或改变绿地使用性质以及临时占用绿化用地超过批准时间”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


4

城市绿化

处罚-00947-000

在公园绿地范围内从事商业服务摊点或广告经营等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公园绿地有关规定的处罚

部分(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除外)

    1.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公园绿地范围内从事商业服务摊点或广告经营等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公园绿地有关规定”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公园绿地范围内从事商业服务摊点或广告经营等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公园绿地有关规定”的,将相关情况告知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


5

城市绿化

处罚-00949-000

损坏城市绿地或绿化设施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损坏城市绿地或绿化设施”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
      2.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损坏城市绿地或绿化设施”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


6

城市绿化

处罚-04995-000

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
      2.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擅自砍伐城市树木”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


7

城市绿化

处罚-05001-000

擅自在动物园内摆摊设点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擅自在动物园内摆摊设点”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园林行政主管部门。
      2.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擅自在动物园内摆摊设点”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园林行政主管部门。


8

城市绿化

处罚-05002-000

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2.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9

城市绿化

处罚-06171-000

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等损害古树名木行为的处罚

全部划转

    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等损害古树名木行为”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


10

城市绿化

处罚-04577-000

建设单位未在施工前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方案或者未按照古树名木保护方案施工的处罚

全部划转

    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单位未在施工前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方案或者未按照古树名木保护方案施工”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


11

城市绿化

处罚-04619-000

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古树名木保护标志、保护设施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古树名木保护标志、保护设施”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
      2.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古树名木保护标志、保护设施”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


12

房地产业

处罚-05576-000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处罚

全部划转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13

房地产业

处罚-00855-000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2.房地产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资质变更手续”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14

房地产业

处罚-00886-000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的处罚

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记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凭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2.房地产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15

房地产业

处罚-00912-000

房地产估价机构违反规定承揽业务、擅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或者违反规定出具估价报告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房地产估价机构违反规定承揽业务、擅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或者违反规定出具估价报告”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2.房地产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房地产估价机构违反规定承揽业务、擅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或者违反规定出具估价报告”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16

房地产业

处罚-00913-000

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其估价人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其估价人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2.房地产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其估价人员应当回避未回避”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17

房地产业

处罚-00919-000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房地产估价师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房地产估价师信用档案信息”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2.房地产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房地产估价师信用档案信息”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18

房地产业

处罚-00921-000

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并处以罚款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2.房地产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19

房地产业

处罚-00922-000

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划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划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2.房地产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划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20

房地产业

处罚-00923-000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等的处罚

依法处以罚款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等”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2.房地产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等”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21

房地产业

处罚-00924-000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处罚

全部划转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22

房地产业

处罚-00925-000

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处罚

全部划转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23

房地产业

处罚-00926-000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2.房地产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移交有关资料”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24

房地产业

处罚-00930-000

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处罚

全部划转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25

房地产业

处罚-00931-000

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处罚

部分(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除外)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26

房地产业

处罚-00933-000

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处罚

全部划转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27

房地产业

处罚-00934-000

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或者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处罚

全部划转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或者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28

房地产业

处罚-00935-000

建设单位不按规定交纳物业保修金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建设单位不按规定交纳物业保修金”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2.房地产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建设单位不按规定交纳物业保修金”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29

房地产业

处罚-00942-000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规定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处罚

全部划转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规定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30

房地产业

处罚-03591-000

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处罚

对已经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退出实物配租的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交以前房租。收回廉租住房或者追缴其骗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减免的租金;对收回廉租住房的,责令其按当地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补缴承租期间少缴的租金;对情节恶劣的,可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2.房地产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廉租住房保障”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31

房地产业

处罚-03592-000

违反规定拒不退房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违反规定拒不退房”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2.房地产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违反规定拒不退房”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32

房地产业

处罚-03593-000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未履行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未履行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2.房地产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未履行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33

房地产业

处罚-03595-000

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处罚

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公共租凭住房管理档案,已承租公共租凭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凭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2.房地产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34

房地产业

处罚-03596-000

承租人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承租人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2.房地产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承租人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35

房地产业

处罚-03599-000

出租属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商品房屋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出租属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商品房屋”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2.房地产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出租属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商品房屋”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36

房地产业

处罚-03600-000

出租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等的商品房屋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出租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等的商品房屋”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2.房地产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出租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等的商品房屋”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37

房地产业

处罚-03601-000

房屋租赁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房屋租赁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2.房地产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房屋租赁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38

房地产业

处罚-03605-000

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或者不按规定支付不足部分相应价款的处罚

全部划转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或者不按规定支付不足部分相应价款”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39

房地产业

处罚-03607-000

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处罚

全部划转

    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40

房地产业

处罚-03608-000

装修人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处罚

全部划转

    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装修人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41

房地产业

处罚-03609-000

违法改装房屋,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处罚

全部划转

    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违法改装房屋,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42

房地产业

处罚-06816-000

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2.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43

房地产业

处罚-00938-000

开发建设单位违反规定将房屋交付买受人的处罚

全部划转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开发建设单位违反规定将房屋交付买受人”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


44

房地产业

处罚-00939-000

开发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分摊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的处罚

全部划转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开发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分摊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


45

房地产业

处罚-00941-000

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不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和进行焊接作业或者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处罚

部分(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除外)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不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和进行焊接作业或者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6

房地产业

处罚-03998-000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未按照规定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的处罚

全部划转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未按照规定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47

房地产业

处罚-04011-000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未及时采取维修加固、拆除等解危措施的处罚

全部划转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未及时采取维修加固、拆除等解危措施”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48

房地产业

处罚-04015-000

出租危险房屋或者将危险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公益事业活动的处罚

全部划转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出租危险房屋或者将危险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公益事业活动”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49

房地产业

处罚-04018-000

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房屋安全影响评估或者未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方案,未按照规定进行周边房屋安全影响跟踪监测或者未根据监测结果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处罚

全部划转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房屋安全影响评估或者未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方案,未按照规定进行周边房屋安全影响跟踪监测或者未根据监测结果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50

房地产业

处罚-04034-000

不具备规定条件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处罚

全部划转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不具备规定条件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51

房地产业

处罚-04037-000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未按照规定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处罚

全部划转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未按照规定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52

房地产业

处罚-04371-000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未按照规定对建筑幕墙进行安全性检测的处罚

全部划转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未按照规定对建筑幕墙进行安全性检测”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53

房地产业

处罚-04374-000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和房屋装修经营者违法进行房屋装修的处罚

全部划转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和房屋装修经营者违法进行房屋装修”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54

勘察设计

处罚-00895-000

设计单位违反规划条件、规划要求、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文字标明的技术经济指标与图纸所示不一致的处罚

部分(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除外)

    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设计单位违反规划条件、规划要求、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文字标明的技术经济指标与图纸所示不一致”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主管部门。


55

建筑业

处罚-00861-000

以欺骗手段取得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承揽业务的处罚

除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以欺骗手段取得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承揽业务”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以欺骗手段取得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承揽业务”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6

建筑业

处罚-00967-000

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进行工程设计或者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处罚

除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进行工程设计或者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进行工程设计或者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7

建筑业

处罚-00983-000

民用建筑项目未按规定利用可再生能源或者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民用建筑项目未按规定利用可再生能源或者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民用建筑项目未按规定利用可再生能源或者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8

建筑业

处罚-00984-000

施工单位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等的处罚

依法处以罚款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施工单位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等”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施工单位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等”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9

建筑业

处罚-00986-000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未依法进行节能审查或者未通过节能审查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未依法进行节能审查或者未通过节能审查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未依法进行节能审查或者未通过节能审查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0

建筑业

处罚-00988-000

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处罚

除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1

建筑业

处罚-00989-000

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2

建筑业

处罚-00991-000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处罚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罚款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3

建筑业

处罚-00992-000

施工图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施工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施工图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施工”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施工图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施工”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4

建筑业

处罚-00997-000

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抗震防灾相关设施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抗震防灾相关设施”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抗震防灾相关设施”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5

建筑业

处罚-00998-000

未对经鉴定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市政公用设施进行改造、改建或者抗震加固又未限制使用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未对经鉴定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市政公用设施进行改造、改建或者抗震加固又未限制使用”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未对经鉴定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市政公用设施进行改造、改建或者抗震加固又未限制使用”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6

建筑业

处罚-00999-000

未对抗震能力受损、荷载增加或者需提高抗震设防类别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抗震验算、修复和加固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未对抗震能力受损、荷载增加或者需提高抗震设防类别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抗震验算、修复和加固”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未对抗震能力受损、荷载增加或者需提高抗震设防类别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抗震验算、修复和加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7

建筑业

处罚-01000-000

经鉴定需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在进行装修改造时未进行抗震加固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经鉴定需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在进行装修改造时未进行抗震加固”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经鉴定需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在进行装修改造时未进行抗震加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8

建筑业

处罚-01027-000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处罚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罚款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9

建筑业

处罚-01028-000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处罚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罚款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70

建筑业

处罚-01029-000

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的处罚

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的罚款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71

建筑业

处罚-01030-000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处罚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罚款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72

建筑业

处罚-01032-000

建筑施工企业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处罚

建筑施工企业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罚款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建筑施工企业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建筑施工企业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73

建筑业

处罚-01033-000

建筑业企业未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供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建筑业企业未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供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建筑业企业未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供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信息”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74

建筑业

处罚-01038-000

注册建造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注册建造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注册建造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75

建筑业

处罚-01039-000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76

建筑业

处罚-01040-00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以及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以及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以及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77

建筑业

处罚-01045-000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移交建设项目档案”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78

建筑业

处罚-01046-000

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79

建筑业

处罚-01047-000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处罚

除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0

建筑业

处罚-01048-000

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的取样检测的处罚

除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的取样检测”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的取样检测”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1

建筑业

处罚-01049-000

施工单位不履行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施工单位不履行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施工单位不履行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2

建筑业

处罚-01050-000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处罚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罚款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3

建筑业

处罚-01051-000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处罚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罚款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4

建筑业

处罚-01052-000

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或者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或者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或者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5

建筑业

处罚-01053-000

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6

建筑业

处罚-01054-000

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7

建筑业

处罚-01055-000

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8

建筑业

处罚-01056-000

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或者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或者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或者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9

建筑业

处罚-01057-000

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或者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或者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或者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90

建筑业

处罚-01058-000

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等的处罚

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等的罚款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等”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等”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91

建筑业

处罚-01059-000

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92

建筑业

处罚-01060-000

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93

建筑业

处罚-01061-000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等的处罚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等的罚款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等”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等”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94

建筑业

处罚-01062-000

建筑施工企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处罚

建筑施工企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罚款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建筑施工企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建筑施工企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95

建筑业

处罚-01064-000

施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或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施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或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施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或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96

建筑业

处罚-01065-000

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97

建筑业

处罚-01070-000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98

建筑业

处罚-01071-000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99

建筑业

处罚-01072-000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罚款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00

建筑业

处罚-01073-000

建筑施工企业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建筑施工企业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建筑施工企业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01

建筑业

处罚-01085-000

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02

建筑业

处罚-01086-000

建设单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建设单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建设单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03

建筑业

处罚-01087-000

业主对必须委托监理的建设工程不委托监理或者进行虚假委托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业主对必须委托监理的建设工程不委托监理或者进行虚假委托”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业主对必须委托监理的建设工程不委托监理或者进行虚假委托”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04

建筑业

处罚-01088-000

建设单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建设单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建设单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05

建筑业

处罚-01089-000

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核准的资质等级承接监理业务的处罚

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核准的资质等级承接监理业务的罚款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核准的资质等级承接监理业务”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核准的资质等级承接监理业务”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06

建筑业

处罚-01091-000

监理单位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监理业务的处罚

监理单位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监理业务的罚款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监理单位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监理业务”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监理单位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监理业务”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07

建筑业

处罚-01095-000

监理单位未指派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实行现场监理或者重要的工程部位和隐蔽工程施工时未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理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监理单位未指派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实行现场监理或者重要的工程部位和隐蔽工程施工时未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理”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监理单位未指派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实行现场监理或者重要的工程部位和隐蔽工程施工时未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08

建筑业

处罚-01096-000

工程监理企业在监理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或者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工程监理企业在监理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或者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工程监理企业在监理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或者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09

建筑业

处罚-01097-000

工程监理企业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供工程监理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工程监理企业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供工程监理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工程监理企业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供工程监理企业信用档案信息”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10

建筑业

处罚-01102-000

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自承担检测业务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自承担检测业务”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自承担检测业务”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11

建筑业

处罚-01103-000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等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等”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等”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12

建筑业

处罚-01104-000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13

建筑业

处罚-01105-000

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或者弄虚作假送检试样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或者弄虚作假送检试样”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或者弄虚作假送检试样”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14

建筑业

处罚-01106-000

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处罚

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罚款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15

建筑业

处罚-01107-000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新设立分支机构不备案或者跨省承接业务不备案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新设立分支机构不备案或者跨省承接业务不备案”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新设立分支机构不备案或者跨省承接业务不备案”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16

建筑业

处罚-01108-000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等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等”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等”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17

建筑业

处罚-01109-000

聘用单位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聘用单位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聘用单位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18

建筑业

处罚-01115-000

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19

建筑业

处罚-01116-000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使用本企业以外人员的执(从)业印章或者专用章,伪造造价数据或者出具虚假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使用本企业以外人员的执(从)业印章或者专用章,伪造造价数据或者出具虚假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使用本企业以外人员的执(从)业印章或者专用章,伪造造价数据或者出具虚假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20

建筑业

处罚-01117-000

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未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未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未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21

建筑业

处罚-01119-000

建设单位不按照规定报送工程结算价款信息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建设单位不按照规定报送工程结算价款信息”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建设单位不按照规定报送工程结算价款信息”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22

建筑业

处罚-01120-000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23

建筑业

处罚-03644-000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24

建筑业

处罚-03652-000

建筑业中介服务机构无资质证书、超越批准的资质等级从事中介服务业务、转让资质证书或者出具虚假报告的处罚

建筑业中介服务机构无资质证书、超越批准的资质等级从事中介服务业务或者转让资质证书的罚款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建筑业中介服务机构无资质证书、超越批准的资质等级从事中介服务业务、转让资质证书或者出具虚假报告”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建筑业中介服务机构无资质证书、超越批准的资质等级从事中介服务业务、转让资质证书或者出具虚假报告”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25

建筑业

处罚-05475-000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备案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备案”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备案”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26

建筑业

处罚-05956-000

涂改施工许可证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涂改施工许可证”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涂改施工许可证”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27

历史建筑

处罚-05021-000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的,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的处罚

全部划转

    1.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的,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的,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128

历史建筑

处罚-05022-000

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的处罚

全部划转

    1.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129

历史建筑

处罚-05023-000

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行为的处罚

全部划转

    1.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130

历史建筑

处罚-05024-000

经过批准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活动,对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构成破坏性影响的处罚

全部划转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经过批准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活动,对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构成破坏性影响”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131

历史建筑

处罚-05025-000

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的处罚

全部划转

    1.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132

历史建筑

处罚-05026-000

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标志牌的处罚

全部划转

    1.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标志牌”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标志牌”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133

历史建筑

处罚-05028-000

在历史建筑内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的物品,或者拆卸、转让历史建筑的构件的处罚

全部划转

    1.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在历史建筑内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的物品,或者拆卸、转让历史建筑的构件”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历史建筑内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的物品,或者拆卸、转让历史建筑的构件”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134

市容环境卫生

处罚-03997-000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就地处置餐厨垃圾未报送备案或者不执行餐厨垃圾交付收运确认制度或者未建立相应的记录台账,收运企业、处置企业不执行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交付确认制度或者未建立相应的记录台账或者不按照要求如实报送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资料的处罚

全部划转

    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就地处置餐厨垃圾未报送备案或者不执行餐厨垃圾交付收运确认制度或者未建立相应的记录台账,收运企业、处置企业不执行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交付确认制度或者未建立相应的记录台账或者不按照要求如实报送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资料”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135

市容环境卫生

处罚-03999-000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餐厨垃圾收运企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的处罚

全部划转

    1.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餐厨垃圾收运企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餐厨垃圾收运企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136

市容环境卫生

处罚-04005-000

收运企业未按与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约定的时间和频次收集餐厨垃圾,或者未按规定运输至处置场所交由处置企业进行处置的处罚

全部划转

    1.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运企业未按与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约定的时间和频次收集餐厨垃圾,或者未按规定运输至处置场所交由处置企业进行处置”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收运企业未按与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约定的时间和频次收集餐厨垃圾,或者未按规定运输至处置场所交由处置企业进行处置”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137

市容环境卫生

处罚-04008-000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的处罚

全部划转

    1.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138

市容环境卫生

处罚-04010-000

处置企业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设施、工艺、材料及运行不符合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的处罚

全部划转

    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置企业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设施、工艺、材料及运行不符合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139

市容环境卫生

处罚-04033-000

单位或者个人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活动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单位或者个人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活动”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单位或者个人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活动”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140

市容环境卫生

处罚-04038-000

未实行密闭化运输餐厨垃圾的处罚

全部划转

    1.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未实行密闭化运输餐厨垃圾”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未实行密闭化运输餐厨垃圾”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141

市容环境卫生

处罚-04340-000

收运企业、处置企业暂停收运、处置餐厨垃圾未报告或者未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处罚

全部划转

    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运企业、处置企业暂停收运、处置餐厨垃圾未报告或者未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142

市容环境卫生

处罚-04901-000

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等行为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等行为”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等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143

市容环境卫生

处罚-04902-000

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未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未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144

市容环境卫生

处罚-04903-000

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145

市容环境卫生

处罚-04904-000

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146

市容环境卫生

处罚-04905-000

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遮盖路标、街牌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遮盖路标、街牌”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遮盖路标、街牌”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147

市容环境卫生

处罚-04906-000

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出现污损、毁坏,管理单位未能及时维修、更换或者清洗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出现污损、毁坏,管理单位未能及时维修、更换或者清洗”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出现污损、毁坏,管理单位未能及时维修、更换或者清洗”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148

市容环境卫生

处罚-04907-000

设置或管理单位未能及时整修或者拆除污损、毁坏的城市雕塑、街景艺术品,或者单位和个人在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杆、树木、路牌等公共设施上晾晒、吊挂衣物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设置或管理单位未能及时整修或者拆除污损、毁坏的城市雕塑、街景艺术品,或者单位和个人在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杆、树木、路牌等公共设施上晾晒、吊挂衣物”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设置或管理单位未能及时整修或者拆除污损、毁坏的城市雕塑、街景艺术品,或者单位和个人在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杆、树木、路牌等公共设施上晾晒、吊挂衣物”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149

市容环境卫生

处罚-04908-000

擅自占用城市人行道、桥梁、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擅自占用城市人行道、桥梁、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擅自占用城市人行道、桥梁、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150

市容环境卫生

处罚-04909-000

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151

市容环境卫生

处罚-04910-000

从事车辆清洗或者维修、废品收购、废弃物接纳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将废弃物向外洒落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从事车辆清洗或者维修、废品收购、废弃物接纳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将废弃物向外洒落”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从事车辆清洗或者维修、废品收购、废弃物接纳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将废弃物向外洒落”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152

市容环境卫生

处罚-04911-000

户外广告设施以及非广告的招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画廊、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户外设施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处罚

全部划转

    1.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施以及非广告的招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画廊、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户外设施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户外广告设施以及非广告的招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画廊、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户外设施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153

市容环境卫生

处罚-04912-000

户外设施的设置单位未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未及时修复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陈旧的户外设施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户外设施的设置单位未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未及时修复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陈旧的户外设施”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户外设施的设置单位未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未及时修复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陈旧的户外设施”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154

市容环境卫生

处罚-04913-000

饮食业经营者和其他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未单独收集、处置或者委托环境卫生专业服务单位收集和处置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饮食业经营者和其他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未单独收集、处置或者委托环境卫生专业服务单位收集和处置,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饮食业经营者和其他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未单独收集、处置或者委托环境卫生专业服务单位收集和处置,进行无害化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155

市容环境卫生

处罚-04914-000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不按照规定路线、时间清运建筑垃圾,沿途丢弃、遗撒、随意倾倒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不按照规定路线、时间清运建筑垃圾,沿途丢弃、遗撒、随意倾倒”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不按照规定路线、时间清运建筑垃圾,沿途丢弃、遗撒、随意倾倒”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156

市容环境卫生

处罚-04915-000

居民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未堆放到指定地点的处罚

全部划转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居民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未堆放到指定地点”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居民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未堆放到指定地点”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157

市容环境卫生

处罚-049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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