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培训机构:
现将《上虞区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应急管理局 ?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3日
上虞区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实施细则
为全面提升全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促进企业本质安全,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绍兴市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绍应急〔2020〕21号)、《上虞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虞政办发〔2020〕1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培训补贴条件和标准
(一)培训补贴条件
1.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农民,经培训取得以下证书的可享受补贴: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2.自发证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补贴。
3.原则上每人每年享受不超过3次的政府性补贴培训,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4.培训补贴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二)培训补贴标准
1.初次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补贴500元;复审培训考核合格的,补贴100元。
2.培训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补贴380元。
二、培训补贴方式和申请材料
1.对个人出资培训的,直补个人,由按规定参加培训的个人提出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