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关于转发《绍兴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市级统计诚信单位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关于转发《绍兴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市级统计诚信单位申报

                  评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杭州湾综合管理办:

   现将《绍兴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市级统计诚信单位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绍市统〔202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街道、杭州湾综合管理办根据文件要求,做好相应申报工作。创建对象要求在连续经营2年以上且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四上”单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中申报,创建名单由各乡镇、街道、杭州湾综合管理办统一于2021年1月15日前上报,自评材料于2021年1月29日前上报区统计局。联系人:胡燕,联系电话82509755。

   附件:绍兴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市级统计诚信单位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绍兴市上虞区统计局

                                 2021年1月7日


             绍兴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市级

统计诚信单位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统计局,局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为深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基层统计调查单位牢固树立统计诚信理念,营造全社会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根据《绍兴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诚信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绍市统〔2017〕24号)的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统计诚信单位申报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申报范围

绍兴市范围内连续经营2年以上且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四上”单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

二、申报评定程序

(一)自评申请。统计诚信单位创建由各单位自行申报,按照《绍兴市市级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标准》(附件1)进行自评,并及时将自评材料报送至所属区、县(市)统计局。各区、县(市)统计局做好对符合资格单位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区、县(市)统计局审核认定。各区、县(市)统计局根据企业申报材料,以书面审核、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初审评分,并填写《绍兴市2020年市级统计诚信单位评审意见表》(附件2)。对符合市级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标准的单位,将相关评审材料于2021年1月31日前报送至市统计局

(三)市统计局复核认定。市统计局组织考评组,对所属各区、县(市)统计局报送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并对创建对象进行实地检查复核,按绍兴市市级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标准》的规定核定分值,对核定分在90分以上的申评企业(单位)认定为市级统计诚信单位。

市级统计诚信单位届期3年,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内,市、县两级统计部门对企业(单位)免于开展“双随机”抽查期满后由企业自主申请复评,到期不申请复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区、县(市)统计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引导统计单位规范管理,强化企业统计基础建设,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区、县(市)统计局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把符合诚信单位创建标准的单位推荐上来,确保申报单位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规范,统计数据质量真实准确

3.督促指导,夯实基础。区、县(市)统计局要加强对创建单位的工作指导,帮助单位解决在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统计单位统计基础工作上档次、上水平。

以上未尽事宜,请与市局统计执法监督局联系。

 

附件:1.绍兴市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标准

2.绍兴市2020年统计诚信单位评审意见表

  

 

绍兴市统计局

2021年1月5

 

附件1:

绍兴市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标准

 

评定项目

(总分值)

评定内容

分值

企业自评分

县级统计部门初审分

市级统计部门复核分

备注

 

 

 

 

 

 

 

统计

基础

工作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19145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