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市监〔2021〕52号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各所(分局):
为切实履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2021年度上虞区产品质量流通领域监督抽查计划安排,组织开展塑料制品和食品用纸容器产品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专项监督抽查由我局统一组织开展,相关费用在我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费中列支,不向被抽检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二、受检对象
绍兴市上虞区经营相关产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三、抽查范围
本次抽查产品为塑料购物袋、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淀粉基塑料购物袋(GB/T21661-2008(2020)塑料购物袋、GB/T 38082-2019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垃圾袋(GB/T 24454-2009《塑料垃圾袋》);一次性餐具(纸吸管)(GB 4806.1-2016、GB 4806.8-2016);一次性餐具(纸杯)(GB/T 27590-2011、GB4806.8-2016、GB4806.7-2016);一次性餐具(纸碗)(GB/T27591-2011、GB4806.8-2016、GB4806.7-2016)。
四、抽查数量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塑料制品和食品用纸容器产品15批次,其中塑料购物袋、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淀粉基塑料购物袋4批次,塑料垃圾袋3批次,一次性纸吸管4批次,一次性纸杯2批次,一次性纸碗2批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抽样数量。
五、抽检方法
(一)抽样数量、方法和检验判定应当依据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进行。
(二)抽样时,应至少有两名抽样人员参加,并向被抽查单位出示本文件及由我局制发的《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授权委托书》、《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