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瑞安市规下升规上工业企业奖励政策》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附件:瑞安市规下升规上工业企业奖励政策
瑞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瑞安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26日
瑞安市规下升规上工业企业奖励政策
一、奖励政策
1.首次由规下升规上的工业企业,奖励20万元。
2.“小升规”企业从升规次年度开始,连续三年内每年销售收入(剔除商贸部分)同比增速正增长且达到全市规上企业平均增速两倍以上的,给予每年地方综合贡献部分(仅指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下同)8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每年地方综合贡献部分计算公式如下:
第一年地方综合贡献部分=奖励年度地方综合贡献-基期(即企业升规前一年,下同)年度地方综合贡献*(1+第一年全市规上企业平均增速);
第二年地方综合贡献部分=奖励年度地方综合贡献-基期(规下)年度地方综合贡献*(1+第一年全市规上企业平均增速)*(1+第二年全市规上企业平均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