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为推进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规范人员编制管理,根据市委、市府的工作部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瑞安市公办幼儿园报备员额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中共瑞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瑞安市财政局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26日
瑞安市公办幼儿园报备员额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规范人员编制管理,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社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关于印发<2019年浙江省机构编制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参照《浙江省公办高校、公立医院报备员额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对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9号)做法,结合全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公办幼儿园试行报备员额管理改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报备员额是指在编制备案制管理方式下的人员编制控制数,不纳入全市事业编制总量。
第三条 试行报备员额管理的范围为:全市确定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公办幼儿园。
第四条 试行报备员额管理的条件为:已有相应的机构编制标准,同时财政经费补助方式与人员编制数不直接挂钩的公办幼儿园。
第二章 报备员额编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