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瑞安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31日
瑞安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温委办〔2011〕48号)精神,设立瑞安市水利局(以下简称市水利局)。市水利局是主管水利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上级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扩权强县改革中由上级政府规定应该交由县(市、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三)新增节约用水工作。
(四)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
(五)加强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减轻水旱灾害损失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发展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全市江河湖泊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拟订并监督实施水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管理的有关制度。 (二)统一管理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组织、指导、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文工作,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与水质,发布水文水资源公报;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并监督实施水功能区划;监督、指导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保护工作;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水旱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对重要流域性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防台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指导水利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五)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水行政审批制度,依法征收水利规费;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调处水事纠纷;承担行政应诉工作。 (六)负责全市水利基本建设的行业管理。拟定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审查(审批)水利、水电、围垦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设计;负责监督水利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对水利、水电、围垦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实施监督和验收管理。 (七)负责全市各类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包括河道、江河故道、水库、湖泊、滩涂、人工水道、行洪区、滞洪区、蓄洪区)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管理河道采砂,实施采砂许可制度;组织、指导河道、湖泊、水库及河口、海岸滩涂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水利绿化工作。 (八)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节水灌溉、农村供水以及小流域治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九)组织、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对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十)指导全市水利经济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收费、税收、信贷、财务等方面的经济调节意见;提出水利投入机制;指导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负责全市水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十一)负责管理水利科技、教育、对外合作;组织、指导水利科技的研究和推广;组织、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利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挂财务科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