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5日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温委办〔2011〕48号)精神,设立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市人力社保局是主管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上级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制定企业惩处职工基本准则的职责。
(三)将负责我市公民境外就业管理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四)整合划入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
(五)划入原由市卫生局承担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管理职责。
(六)增加扩权强县改革中上级政府规定应该交由县(市、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七)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人才开发职责,健全人才培养吸引激励机制,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
(八)加强统筹城乡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九)加强统筹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创业到养老的保障和服务体系。
(十)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发展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十一)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十二)加强统筹医疗保险工作职责,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建设。
(十三)强化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工作。
(二)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制度,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发展,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制度,负责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贯彻落实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四)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政府直属和行政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本市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承办市政府人事任免手续。
(五)负责军队营职以下和专业技术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六)组织拟订并实施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实施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国有企业人事管理有关工作。
(七)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全市高层次、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博士后和留学人员来瑞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制度。
(八)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负责全市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促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工作。
(九)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工作。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或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手续办理和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伤认定工作。
(十)负责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补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
(十一)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监督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的落实;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社保局内设11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和督查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核稿、政务信息、宣传、精神文明建设、信访、综治、安全保卫和有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制度建设;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政府门户网站工作;承担媒体联络、舆情信息监测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重要批示件。
(二)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统战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计划生育管理、因公出国(境)审查与报批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联系群团工作;负责推荐、评选、申报系统内创先争优、立功创模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绩效考核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和清理工作;牵头全局调查研究工作,参与局重要文稿起草;掌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动态;负责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和处罚听证等相关法律事务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工作,指导本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做好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
组织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会同财政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分析预警,拟订应对措施;组织拟订人力社保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案;负责全市社会保障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发布需公开的各项数据;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五)公务员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