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瑞安市市政公用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瑞安市市政公用建设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温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瑞安市市政园林局更名的批复》(温市编〔2017〕8号)精神,将瑞安市市政园林局更名为瑞安市市政公用建设局,为市政府直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卫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二)负责城市建成区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乡镇、建成区外街道的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三)负责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查、设计审定、工程报建、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定额审定等管理工作,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工程质量、安全重大事故。
(四)负责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卫企事业单位的资质管理。
(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瑞安市市政公用建设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和督查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核稿、政务信息、宣传、外联、信访、安全保卫和有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制度建设;负责政策法规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重要批示件;负责全市城市建设统计年报的汇总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管市政府交办工程的概预、决算和资金使用,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统战、平安综治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计划生育管理、因公出国(境)审查与报批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联系群团工作。
(二)规划发展科。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卫设施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报建、招标投标等前期工作;建立项目储备库;参与全市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审查。
(三)工程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