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瑞安市积极承接温州市域内工业企业搬迁转移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
瑞安市积极承接温州市域内工业企业
搬迁转移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积极承接和吸引温州市域内优质企业向我市产业平台集聚,加快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根据《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的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16〕3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产城联动、赶超发展”为主题,以“五化”战略为引领,按照我市有关产业政策和城市规划要求,全面畅通温州市域优质企业跨行政区域转入承接通道,综合运用转移承接、搬迁改造、政策扶持等手段,积极推进产业项目向“3+2”工业主平台集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二、准入条件
(一)转入我市的工业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上一年度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税费达到100万元以上,且上一年度亩均税费达到18万元以上;
2.要完成跨区域企业注册地、入统变更迁移手续,并接受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二)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其拟转入的工业项目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准入条件:
1.必须符合国家、省、温州和我市产业导向政策和产业布局要求;
2.必须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污染物总量控制等国家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其采用的设备、生产工艺、技术和能源消耗要达到或接近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3.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2014)》(浙土资发〔2014〕4号)文件的规定,除规划、安全、消防、生产工艺等有特殊规定外,鼓励企业建造多层厂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承接平台
(一)丁山二期:重点引进发展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机械装备、时尚轻工等高新技术产业,同时配套发展总部商务、科研教育、滨海休闲、创业居住等现代服务业。
(二)丁山三期:重点引进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轨道交通装备制造等重大产业项目。
(三)东新产城融合示范带:重点引进现代物流、会展商务、研发设计、信息服务、现代商贸等高端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