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7号)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拓宽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和难题的途径,破解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繁重的难题,着力构建安全生产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深化安全生产互助管理联盟(以下简称“安互联”)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坚持“互查互助、自我管理、共享共治”的原则,以自愿参盟、互查互助、自我整改、共享提高为主要形式,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19年5月底,创成5个示范安全生产互助管理联盟;2020年底,全市小微园、群租厂房全覆盖,从业人员20人(含)以上或年营收300万元以上(含)的中小企业参盟率达50%以上。
三、组织形式
(一)组织原则。政府引导、自主筹建、自愿参盟,同行业组盟、企业就近入盟、规模适度。
(二)组织框架。安互联坚持多元化组建的思路,以村居、行业、园区等为单位组建。单个联盟参盟企业数原则上不少于20家,并视情将参盟企业分成若干个活动小组,每个小组原则上5-10家企业。安互联设立委员会作为日常办事管理机构,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内部推选)。
(三)组织运行。
1.定期开展互助活动。小组活动由小组成员轮流牵头。互查内容由“常规项+重点项”组成。常规项即每次活动必查项目;重点项是具有阶段性、季节性特点的检查项目。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必须明确整改期限和目标,互相督促按时整改,实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2.定期报备运行情况。安互联每季度要向当地乡镇(街道)安互联指导办公室报备参盟企业基本信息及联盟运行情况。乡镇(街道)安互联指导办公室要及时汇总辖区内联盟情况,每季度向市级安互联指导办公室报备。跨区域性联盟可直接向市安互联指导办公室报备。
四、机制保障
(一)经费保障。为鼓励安互联模式推广与有效运行,对各安互联给予1万元的运行资金,用于安互联资料印制、专家聘请等工作。同时对安互联运行情况进行分档考评奖励,奖励经费专款专用,用于安全生产自律管理活动。相关经费在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日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执法管理经费)中予以安排。资金直接划拨至安互联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跨区域性联盟奖励资金划拨至市应急管理局)。
(二)强化考评。市安互联考评专班每年对各安互联进行考评,并设定一、二、三等奖若干名(总获奖数不超过总数的30%),分别予以5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并由市应急管理局根据考评结果提出年度奖励经费发放方案。对考评不合格的联盟,将给予警告提醒、撤销安互联称号等惩戒措施,对其联盟内企业,取消享受鼓励措施。
(三)政策激励。对参加安互联的企业,视情况可减少安全检查频次,建立轻微违规“首次不罚、告诫到位、下不为例”制度,实行轻微违法慎用强制措施;在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时,应当给予一定比例的保额优惠;对考评获奖的联盟内企业,要对其安全生产评先评优、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等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因安全生产失信的,要对其信用修复提供政策上的便利;联盟内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亡人责任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该事故责任企业享受鼓励措施,并对该安互联本年度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瑞安市安全生产互助管理联盟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完善推进安互联模式的政策措施(详见附件1),并组建指导专班、宣传专班、考评专班,具体指导、督促、宣传安互联推进工作(详见附件2)。各乡镇(街道)也要设立安互联指导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指导推进该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