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海曙区促进东西部协作和山海协作的招商引资、劳务合作及消费协作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曙区促进东西部协作和山海协作的招商引资、劳务合作及消费协作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东西部协作和山海协作的工作要求,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巩固当地脱贫攻坚战成果,提高对口协作精准性,深化对口地区产业合作、劳务合作和消费协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和扶持内容
本办法实施范围:产业合作为东西部协作四川省喜德县,投资四川省或浙江省丽水市、衢州市的海曙区企业;劳务协作为东西部协作四川省喜德县;消费协作为东西部协作四川省(重点喜德县)、山海协作浙江省庆元县、对口支援新疆库车市。
(一)产业合作
1.积极引导四川省喜德县以外资金项目投资开发四川省喜德县,对注册纳税在四川省喜德县且当年度实际到位县外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制造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实到资金3‰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增资、并购项目视同新设项目补助。
2.海曙区注册纳税企业赴四川省(喜德县除外),浙江省丽水市、衢州市投资,且当年度实际到位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制造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实到资金3‰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增资、并购项目视同新设项目补助。
(二)劳务协作
支持结对地区劳动者就业创业。2021年度喜德县当地就近就业和海曙区企业当年吸纳四川省喜德县务工人员5人及以上且连续工作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稳岗补助,每吸纳一名脱贫劳动者(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给予3000元稳岗补助,每吸纳一名其他劳动者给予1500元稳岗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脱贫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企业按最低基数缴费的职工个人部分给予补贴。参加海曙区大学生青年创业大赛并获奖的四川省喜德县青年大学生创业团队同等享受海曙区青年创业人才扶持政策。同时执行市级各项“宁波—凉山”东西部协作就业帮扶政策,具体由海曙区人力社保局根据市级政策出台细则执行。
(三)消费协作(销售网点)
积极推进四川省(重点喜德县)、浙江省庆元县、新疆库车市消费协作工作,对采购该地区生产企业、合作社、基地的农特产品当年累计采购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海曙区注册纳税企业给予年度完成交易额1%的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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