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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海曙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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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对市县级人民政府2020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办函〔2021〕4号)要求,我区开展2020年度教育履职情况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海曙区位于宁波中心城区核心区域,总面积595.5平方公里,下辖7个镇、1个乡、9个街道,户籍人口63万。202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01.18亿元,同比增长2.0%;财政总收入187.97亿元,同比增长2.0%。

全区现有义务段学校62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11所(民办7所),初中12所,小学39所(民办3所);幼儿园131所,其中公办幼儿园57所,民办幼儿园74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54所);有特殊教育学校1所;区社区教育学院1所,乡镇街道成人学校9所。在校在园学生113367人(初中22913人、小学57066人、幼儿33282人、特教学生106人)。专任教师7382名,其中省特级教师11名、正高级教师8名、市级名(骨干)校园长16名、市名(骨干)教师80名、市名(骨干)班主任6名,市领军与拔尖人才人选9名。

近年来,海曙区教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成功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浙江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全国科研教改先进基地、浙江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区。先后入列全国首批“中国新样态学校联盟”实验区、全国现代学校制度先进实验区、全国首批浙江首个“未来学校”实验区、省首批中小学STEM教育项目试点区、省首届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区。教育议事会制度建设和特殊教育融合教育模式获得两届全国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家庭教育品牌“海贝计划”获评浙江省终身教育品牌项目,并获2020年度浙江省教育工作业绩考核优秀单位。

二、履职情况及成效

海曙区坚持把教育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关键性工程来抓,全面履行教育职责,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以“四个全面”做好四篇文章。

(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一是突出党政齐抓。建立“常委议教”制度,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就教育改革、教育投入、教师队伍等教育事项进行研究,解决发展中的瓶颈问题。成立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的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校制度,区领导定期带头深入学校蹲点调研,为教育工作问诊把脉。建立相关部门参与教育发展联动机制,在规划、编制、经费等方面优先考虑教育。深化海曙区智慧党建中心建设,以“锋领e家”系统构建党员锋领指数大数据综合评价机制,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制定《关于加快建设海曙区“清廉学校”的指导意见》,实施《海曙区清廉学校创建标准(试行)》,积极开展清廉创建“6+3”深化提升行动,相关工作多次获省市媒体报道。

二是突出规划先导。把“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写入《中共海曙区委关于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高质量建设国内一流强区的决定》《宁波市海曙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科学编制《海曙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海曙区教育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海曙区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海曙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设施专项规划》《海曙区第二轮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等。不断加大城乡学校建设力度,雅戈尔实验学校等4所校园建成投用,新增学位3870个;加快海曙中心小学雅戈尔校区等10所项目进度,预计新增学位7185个;开工建设丽园南路九年一贯制学校等8所校园,预计新增学位8145个。

三是突出教育督导。2017年海曙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教育局局长任副主任。及时调整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目前成员单位包括组织、宣传、编委办、人社、财政等21个部门和单位。健全三级教育督导体系,制定实施《海曙区责任督学管理制度》《责任督学年度考核制度》,完善教育督导公告、约谈、奖惩和限期整改等制度,选聘42名责任督学,组建8个督学责任区,全区校园挂牌督导实现全覆盖。创新“互联网+”督导模式,开发应用“海曙区教育督导评估管理平台”,稳步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委托第三方(宁波大学)对14所直属小学开展发展性评价。2020年教育督导经费预算30万,列入区年度财政预算,执行率100%。

(二)全面完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

一是落实立德树人。牢固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制定《海曙区中小学品格教育指导纲要》,率先建立以综合素质为核心的“阳光六色花”学生素质评价机制,全面推进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省级试点工作。高标准、常态化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营造文明校园创建浓厚氛围,区教育局相继荣获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六连冠”集体嘉奖,海曙中心小学获评全国文明校园,区青少年宫获评全国文明单位,海曙外国语学校获评浙江省文明校园,另有市级文明校园35所,区级文明校园实现全覆盖。切实发挥家庭教育发展指导中心作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曙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海贝计划”家庭教育系列活动,获评浙江省终身教育品牌项目。

二是推进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全国“未来学校”实验区及省“STEM教育项目”试点区建设,“未来学校”海曙模式在全国“未来路线图”实验学校发展指南1.0云发布会上作交流推广,广济中心小学获评“省STEAM教育学校实践样态20例”,高桥镇初中入选省人工智能教育实验校。成功举办“我们开学啦”学生大型欢乐秀,牵手中央音乐学院举办希望课程(打击乐)展示音乐会,区学生合唱团自2016年起连续5年获国际或中国童声合唱节金奖。我区现有全国校园足球特色校(园)16所、全国校园篮球特色学校2所、全国书法实验学校3所、省级校园足球特色校(园)13所、省艺术教育实验学校1所等。“海之梦”浸润性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连续开展8年,获评全国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制定《海曙区中小学校校医配置实施方案》,推进心理健康“医教结合”项目,成立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委员会,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暨脊柱侧弯综合防控工作,保障近视防控工作有效进行。

三是提升师德师风。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海曙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关于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加强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将师德师风情况纳入教职工学年度绩效考核,并在评先评优、晋级选拔中实行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一票否决。不断增强教育宣传的引导力及影响力,多次获评省教育宣传先进集体、市教育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六年开展美德教师评选活动,涌现出一批“宁波好人”“海曙好人”“区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形成弘扬立德树人正能量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提升教育保障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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