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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曙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海曙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12月17

海曙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

  户外广告是现代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影响市容市貌的重要因素。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户外广告管理,提升城市景观整体档次和水平,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整合一批”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设置管理标准,努力做到视觉通畅、昼夜兼顾、安全规范、疏密有序、美观大气,与市容环境相呼应,与建筑形态相和谐,与都市形象相匹配。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和规范行业管理,促进户外广告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着力展现海曙景观风貌。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下,区工商、规划、城管、公安等户外广告相关管理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做好集中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

  (二)条块结合、明确职责。各街道(综管办)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区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管理范围内的自行整治工作,并抓好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

  (三)突出重点、依法行政。整治工作以“三江六岸”核心区域、城市主要道路、城区出入口、窗口区域为重点,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执行整治政策。

  (四)整体规划、提升档次。做好户外广告设置的各类规划,提升户外广告档次,美化城市环境,促进户外广告行业健康发展,使我区户外广告在减少总量的基础上,努力达到“媒体新颖、标准统一、设置规范、比例恰当、外表美观”的设置要求。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沟通,特别要注重与广告业界、沿街单位(商户)的互动交流,充分调动沿街单位(商户)和广大市民的主观能动性,加强政策宣传、思想动员,争取最大范围的理解和支持。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法规,实现“屋顶禁设、地面严控、墙面有序、店招规范”的目标。具体做到:

  “一个理顺”:理顺户外广告管理体制。

  “两个完善”:配合完善户外广告管理法规,完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三个规范”:规范已批广告,规范墙体广告,规范店名招牌。

  “四个一律”:一律拆除屋顶广告,一律拆除未经审批设置的地面广告,一律拆除严重影响市容景观和公共安全的广告,一律拆除无主广告。

  “五个严禁”:严禁设置屋顶广告,严禁设置网架广告,严禁在交通设施上设置广告,严禁设置影响公共设施安全的广告,严禁设置未经审批的广告。

  四、整治范围和对象

  整治范围和对象为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静态设置的户外广告,流动户外广告不在本次整治之列。重点为“三江六岸”(海曙辖区范围内)、天一广场、鼓楼步行街、城隍庙、火车南站、机场路快速干道互通立交周边(海曙辖区范围内)、高速公路段塘出入口等重要区域以及主要道路。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户外广告调查核实工作。一是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吴胜武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谭国洪、副区长卜明长为副组长的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整治办设在区城管局,由区城管局局长周京波任主任,海曙规划分局、海曙工商分局、区城管局、区房管处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各街道需明确一名综合执法组领导,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户外广告整治工作。二是在广泛深入动员的基础上,区政府与各街道、相关部门签订户外广告整治责任状。三是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对责任区内户外广告进行细致排查,初步确定整治对象,并报领导小组审核。四是精心策划,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使广大市民支持并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各街道(综管办)、部门也应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沟通和协调工作,赢得稳固的群众基础。

  (二)开展集中整治,打击户外广告违规设置现象。一是各广告设置单位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将列入整治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自行进行整改和拆除。二是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和“谁管理、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街道、部门和业主单位督促户外广告设置单位对列入整治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进行整改和拆除,机关职能部门适时予以督查通报。三是对不主动配合的单位和个人,相关职能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四是对逾期未自行整改或拆除的违规户外广告,街道综合执法组要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对于涉及面广、影响面大、比较难以拆除的由整治办统一组织协调,落实具体责任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三)加强审核督查,落实户外广告集中整治任务。一是根据市《中心城区暂缓拆除户外广告审核备案办法》,区领导小组严格依照整治标准和要求审核并上报暂缓拆除项目。二是定期下发集中整治进展简报,交流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好人好事,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工作要求。三是区领导小组会同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同步跟踪督查检查整治进度,对整治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和责任追究。

  (四)严格监督管理,构建户外广告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户外广告联合监管机制,构建权利明晰、流程严密的户外广告管理体系,加强户外广告资源管理,优化户外广告资源配置。依法严格执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切实维护靓丽的市容景观。工商、规划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做好户外广告整治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

  六、工作安排

  整治工作从2012年6月初至20146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6月至201210月)。认真做好整治工作宣传发动和调查核实工作,区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到区整治办现场办公,保证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规划、城管、工商等相关部门暂停对户外广告的审批。全面开展户外广告调查摸底,初步确定整治对象,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行整改阶段(2012年11月至20131月)。市政府户外广告整治通告发布后,户外广告设置单位按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并主动拆除列入整治范围内的户外广告。各街道、部门和产权单位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和“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做好整治工作。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在自有产权范围内的自设户外广告必须在2012年12月底前完成自行整改或拆除。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2月至20144月)。未在限期内自行整改或拆除的,整改不合格的,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各街道综合执法组按照整治要求进行分类整治,依法强制拆除或规范提升。第一阶段2013年11月底前完成,对主要整治道路及机场路快速干道(海曙段)互通立交区域和段塘高速出入口区域户外广告进行分类整治;第二阶段20144月底前完成,对其他道路沿线户外广告进行分类整治。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5月至20146月)。区整治办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督促各街道(综管办)、部门对整治不到位的区域进行整改。

  列入背街小巷和中心城区主干道综合改造的道路,其沿街户外广告和店名店招随道路、立面景观改造一并进行整治。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涉及面广、矛盾多、难度大,区整治办要积极做好统筹、组织和协调工作,各街道(综管办)、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楚、措施有力、人员到位。同时,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二)资金保障。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经费由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财政局在编制经费预算时应优先安排相应工作经费,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要加强对相关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保障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景观保障。整治前期明确具体的户外广告强制拆除施工单位。列入整治范围的户外广告拆除后,由业主自行恢复户外景观面貌。其他有关建筑的景观由区房管处或由房管处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恢复。

  (四)执法保障。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政策性强、牵涉利益大,各街道(综管办)、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既要加大对违规和影响市容景观的户外广告的整治力度,又要维护相关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整治过程中,区维稳、信访、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整治过程中的安全、信访和维稳工作,提前掌握相关情况,做好工作预案,依法妥善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附件:1.海曙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海曙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职责任务

          3.宁波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分类整治标准

          4.海曙区户外广告整治主要道路

附件1

海曙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海曙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区政府决定成立海曙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吴胜武

  副组长:谭国洪

      卜明长

  成员:陈 翔 区府办

     汪光辉 区委宣传部

     石建强 区委政法委

     陈健雄 区信访局

     吴汉元 区经信局

     徐德荣 区教育局

     李栽正 区监察局

     郭 波 区民政局

     舒建国 区财政局

     王 飞 区人力社保局

     郁利祥 区住建局

     裘 骥 区房管处

     周京波 区城管局

     李 平 区商务局

     陈建东 区文广新闻出版局

     张文莲 区卫生局

     严关忠 区审计局

     卢洪波 区安监局

     吕维共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冯聪明 海曙公安分局

     张伟清 区审管办

     陈 辉 南站综管办

     徐志红 区征收办

     金凌峰 月湖街道

     章 静 西门街道

     郭文光 江厦街道

     何慧刚 南门街道

     褚 晖 鼓楼街道

     蔡 宁 白云街道

     崔 宏 望春街道

     吴兵云 段塘街道

     包宙华 海曙国土资源分局

     顾同盟 海曙工商分局

     陈肇俊 海曙质监分局

     王纲民 海曙规划分局

     戴忠水 海曙环保分局

     王志平 海曙交警大队

     陈小白 海曙消防大队

     陈剑波 中国移动海曙分公司

     陆雪君 海曙电信分局

     史 旦 海曙邮政分局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周京波任办公室主任,许庆槐、蔡水华、林江波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海曙规划分局、海曙工商分局、区城管局、区房管处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附件2

海曙区户外广告整治职责任务

  一、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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