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级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支持上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做好涉沪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和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为我市疫情防控创建良好周边环境。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宁波市支持上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市工作专班),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华伟任组长,副市长许亚南、市委副秘书长杨勇任副组长,市疫情防控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市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涉沪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浙江省、上海市对口沟通联系,及时掌握需求,协调工作落实。
市疫情防控办:指导各区(县、市)疫情防控办落实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过程的疫情防控工作。
市发改委:落实长三角办相关职责,负责联络涉沪重点物资供应牵头部门。
市经信局:负责我市具备生产能力的医疗防疫物资和重点生产物资的供应保障。
市公安局:牵头负责指导各地检查点的设置管理和通行秩序管控、交通安全管理。
市交通局:负责市工作专班日常工作,配合指导各地检查点的设置管理,指导高速公路指定服务区的设置和管理。
市商务局:负责重点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各地疫情防控技术工作。
各区(县、市)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负责具体落实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
二、建立重点物资保供绿色通道
(一)建立通行证制度。按照省疫情防控办《关于支持上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2〕36号)要求,对往返宁波—上海之间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发放通行证(含电子通行证),实行按证管理。
(二)公路检查点设置及管理。
1.科学设置并规范管理。在全市高速公路出口设置检查点,检查点应合理设置停车区域和防疫检测点,配足工作力量,加强现场管理和车辆引导,做到快速查验、快速检测、快速通行,避免交通拥堵,坚决杜绝因防疫检查造成公路大面积、长时间拥堵的现象,并确保交通安全。
2.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各检查点在对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健康码”和行程卡正常(含行程码带*号)、持有通行证、经现场检测抗原结果为阴性的,在现场核酸采样后,予以放行。发现抗原检测结果阳性的,由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转运工作方案(第二版)》要求,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抗原阳性人员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进一步排查。发现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按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处置。各检查点应做好司乘人员和车辆信息登记工作。
(三)加强道路运输全程闭环管理。
重点物资运输应落实“点对点”运输要求,落实闭环引导,并加强全过程管理,原则上应做到即送即返,如确需在目的地过夜的,应加强驻留期间的防控管理。
1.即送即返管理要求。各地应严格落实“四方责任”,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属地乡镇(街道)或目的地企业提前派车到检查点等候,待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在检查点通过检查后,引导至目的地,由目的地企业负责装卸,装卸完后再引导至出口处返回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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