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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浦江县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06 浦江县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研制出台了《浦江县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浦江县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切实提高农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镇、村的火灾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特别是农村火灾事故多发的势头,确保全县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关于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浦政办发[2003]162号)精神,结合我县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围绕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事故为目标,根据消防宣传为先导的原则,以公安派出所为依托,以建设中的镇社区保安消防队为宣传骨干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村广大居民群众和镇村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法制观念以及火灾自防自救能力,为我县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进一步落实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和镇社区保安消防队组织,改善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切实增强农村居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
    三、工作步骤
    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3年10月中旬)
    1、县政府召开县防火委扩大会议暨全县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动员会议,对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2、县政府下发《浦江县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3年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
    1、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确保我县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吴国成任组长,县法制办公室主任张根浪、经贸局副局长潘怀明、公安局政委陈荣生、消防大队大队长周友忠任副组长,宣传、教育、民政、财政、劳动、建设、交通、文体、广电、旅游、工商、总工会、团委、妇联、消防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由周友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方案制订《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根据“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纵横交叉”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体系。进一步明确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层层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推动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与所辖行政村、有关机构以及所属单位的责任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3、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新闻单位要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宣传报道,做到“报上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以农村中小学生、企业员工、老幼残弱势人群为主要宣传教育对象,开辟农村消防宣传栏、宣传阵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公安派出所和社区保安消防队要充分发挥消防宣传教育的主力军作用,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活动。
    (三)验收总结阶段(2003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采取自查与抽查验收相结合的办法,根据《浦江县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和上级有关规定要求,10月30日左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对照内容搞好自查,在自查基础上,县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照验收情况,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宣传教育工作质量,逐步实现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工作职责
    县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职责如下:
    (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协调本乡镇各单位和各行政村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县政府《二00三年全县消防工作意见》要求,落实经费、购置装备、招聘人员,加快建设社区保安消防队。成立由乡镇、街道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派出所主要负责人等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保安消防队队长等为成员的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分工,开展活动。规划农村消防安全布局和落实小城镇市政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落实乡镇、村二级消防宣传栏、宣传灯箱、宣传广播、宣传标语等消防宣传教育设施建设;保障经费投入,确保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二)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和协调下属各机构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县消防大队:负责指导各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全县农村消防工作的实际,在农村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内容等方面,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措施;督促派出所对农村消防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协助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公安派出所:组织指导保安消防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完善社区消防保安队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宣传教育组织网络;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利用流动警务车组织送法下乡等消防宣传;加强对辖区内各村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网络管理。
    社区保安消防队:积极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使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积极组织开展辖区内的消防训练和灭火演练,提高队伍的灭火抢险救援能力;设立“119”报警电话,遇有火警迅速出动扑救。大力宣传消防知识,营造消防宣传教育氛围,着力加强对“私营企业、中小学校、外来人员、弱势人群”等四类消防重点对象的消防管理教育工作。
    (三)县教育局: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以农村中小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在农村中小学校不定期开辟“农村学生消防宣传教育栏”;向学生发放消防宣传教育手册;组织学生开展“消防夏令营”等活动。
    (四)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社区保安消防队建设和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经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把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和社区保安消防队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
    (二)制订计划,落实经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镇、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在本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本部门财政预算中,要制订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专项经费,确保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三)集中精力,注重质量。由于本次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务必要集中精力,抓紧落实;同时,要注重工作质量,自觉接受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以确保全县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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