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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县烟草专卖局等单位关于2005年浦江县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06-06 浦江县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县烟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工商局和县质监局等7单位关于《2005年浦江县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八月十九日

         2005年浦江县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方案

   县烟草专卖局   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县公安局
      县监察局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五年八月十七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整规市办等八部门《关于开展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通知》(浙整规市办[2005]16号)及市整办[2005]6号等文件精神,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行为,取缔无证经营卷烟,加强卷烟市场管理,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结合浦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关于开展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整规市办[2005]16号)和市整办[2005]6号为指导,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制售假冒卷烟网络存在的危害性,增强专项整治的紧迫感,县烟草局、工商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监察局、质监局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一是摧毁浦江市场残留的制假售假网络和团伙,查处一批制售假冒卷烟的大要案,依法追究制售假烟网络和团伙成员的刑事责任,有效遏制兜售假烟、卷烟调包等势头的蔓延。二是无证、无照经营卷烟行为明显减少。三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有效打击、优势互补、强化管理的长效监管机制,提高思想认识,经常、及时分析违法情况和动向,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坚持打持久战,坚持有始有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和延续性。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晓开(烟草局)
    副组长:叶申龙(公安局)    楼余枝(工商局)
            吴兴荣(烟草局)
    成  员:郑铁奎(检察院)    董海洋(法  院)
            倪光耀(监察局)    徐建伟(质监局)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烟草局专卖监督管理科。
    主  任:周淑环
    副主任:张  文
    成  员:袁德灿(工商局)、陈文彩(公安局)、黄黎明、
            石泯铭、陈秋望
    烟草专卖局认真负责调查摸底工作,提高准确详实的在浦违法制售假冒卷烟、无证经营、礼品回收店名单及相关材料;认真做好卷烟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牵头组织与各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依法查处假冒卷烟,并做好信息、情报工作,联合公安部门集中力量查大案、破网络;依法严把许可准入关,做好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并进行追踪管理,做到证人相符,证址相符;通过媒体、座谈会、社区宣传等多种途径,加强宣传,提高经营户诚信经营意识,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公安局负责维护集中检查行动秩序;依法从严查处阻碍或抗拒执法者;加大对涉烟刑事案件的侦查办案力度,对大要案提前介入,精心组织专案侦查,力争控源头,捣网络。
    工商局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制售假冒卷烟行为;依法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或配合烟草专卖局查处歌舞厅,棋牌室、茶楼、宾馆酒店、礼品回收店等特殊场所无证经营卷烟及销售假冒卷烟违法行为。
    检察院依法加强对制售假冒卷烟、非法经营卷烟等案件的立案监督;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对涉嫌犯罪案件及时批捕,及时提出公诉;对涉烟案件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案件依法从严查处。
    法院依法及时审理制售假烟犯罪案件,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打击制售假烟的行为,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质监局加强与烟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烟草专用机械及配件和其他烟草质量违法行为。
    监察局负责对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有案不查、查而不处的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乡镇(街道)、其他有关部门、全县卷烟零售户和卷烟消费者对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给予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三、工作步骤及措施                                
    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行为和取缔无证经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数据清理(7月20日——7月31日)
    烟草专卖局对全县外来人员在浦从事卷烟经营进行摸排,重点摸清以温岭、临海人为主的在浦售假网络及卷烟零售店经营状况;对福建平和人为主的流窜贩销假冒卷烟的团伙、以江西上饶人为主配送假冒卷烟网络和团伙、以江苏兴化、淮安人为主的借礼品回收店之名实施以假换真的诈骗团伙进行深入排查和调查摸底,分门别类,建档立卡,做好基础工作,为专项行动做好准备。同时做好无证照经营卷烟户的数据清理,并完成网吧、宾馆、酒店等无证经营场所的登记工作,为下一步全面清理无证经营工作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11月30日 )
    (一)联合行动,集中打击违法制售假冒卷烟网络
    1、根据烟草专卖局提供的以温岭、临海人为主的在浦经营卷烟业务的网络名单,有针对性的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售假情况,第一次以相应处罚,实行停业整顿,列入监控名单,重点监控;第二次查出一律取消经营资格,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2、对以福建平和人为主的流窜贩销假冒卷烟、以江西上饶人为主的配送假冒卷烟网络和团伙、以江苏兴化、淮安人为主的借礼品回收店之名进行以假换真诈骗团伙,采取高压政策,严厉打击,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有力遏止兜售、调包假烟的势头。
    3、对外来人口相对比较集中的工业园区及城乡结合部加强监管,联合有关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切断假冒卷烟的销售渠道。
    4、加强对以浦江本地人为首的贩假团伙,挖掘线索,重点监控,稳、准、狠的予以打击。        
    (二)打击无证经营
    第一步:对取缔无证经营情况进行回头看。烟草专卖局分门别类列出名单,一户一档,掌握哪些被取缔的异地违法经烟户已关门或转业?哪些还在无证经营,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
    第二步:依法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按照《浦江县烟草专卖许可证合理布局规划》规定,严把烟草专卖许可证发放和管理关。根据市场监管实际,凡同一地址被取缔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在专项行动期间,停止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三步: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由烟草局、工商局牵头,组织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下半年以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为重点,同时把网吧、宾馆、酒店、棋牌室等娱乐场所纳入检查范围,消灭检查死角。检查要有声势,明查暗访要相结合。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12月)
    对打击假冒、取缔无证经营工作要常抓不懈,保持专项整治行动的长期性。对已取缔的售假商店、无证经营店等要再次进行回头看,用明查暗访、错时检查、突击检查等方法,巩固已取得的成果,防止死灰复燃。对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12月中旬前,领导小组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完成专项行动的检查验收,并在12月底前将总结验收报告上报金华市相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执法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协作沟通,加强合作,齐抓共管,形成长效打击贩假的协作机制,重拳打击卷烟涉假违法犯罪行为。烟草专卖执法部门要担负起主要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要起表率作用,领导要靠前指挥,参与到重大案件、网络案件的谋划查办工作中去。
    (二)打击与教育相结合。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制售假冒卷烟网络团伙坚持严厉打击不放松,司法等部门要提前介入,加大追究刑事责任力度。对情节轻微或者主动改正的要加强教育和监督管理,做好转化引导工作。烟草部门要会同各新闻媒体加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吸食假烟危害性的宣传。
    (三)抓好情报网络建设,加强部门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实践证明,情报是卷烟打假最具杀伤力的武器。因此,各烟草专卖人员要千方百计在不同地域、不同领域培养适应当前市场的职业线人。同时,加大违法动态的研究和分析,不断向可靠线人输送案源线索,及时掌握运销实情,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及时通报案情,以便稳、准、狠的将贩运假烟大案、网络案打击在路上、窝点内,有效的将假冒烟堵在市场门外。<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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