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县经济贸易局:
你局浦经贸〔2005〕41号《关于要求终止“三公司”委托管理协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终止三公司委托管理,现批复如下:
1、自即日起,浦江县六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浦江县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公司、浦江县盐业公司法人不再实行双重管理,授权县国资公司直接管理。
2、终止县经贸局与县国资公司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县经贸局不再受托履行对三公司的业务管理、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管理等管理。协议中止后,有关移交和衔接工作由双方协商后进行。
3、已受托期间的有关收益分配如需结算,由国资公司与经贸局按原托管协议另行结算。
4、经贸局仍按有关规定履行行业管理职能。
特此批复。
二OO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你局浦经贸〔2005〕41号《关于要求终止“三公司”委托管理协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终止三公司委托管理,现批复如下:
1、自即日起,浦江县六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浦江县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公司、浦江县盐业公司法人不再实行双重管理,授权县国资公司直接管理。
2、终止县经贸局与县国资公司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县经贸局不再受托履行对三公司的业务管理、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管理等管理。协议中止后,有关移交和衔接工作由双方协商后进行。
3、已受托期间的有关收益分配如需结算,由国资公司与经贸局按原托管协议另行结算。
4、经贸局仍按有关规定履行行业管理职能。
特此批复。
二OO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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