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四、三十五条规定和省、市启用信访事项复查复核专用章的通知,为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即日起正式启用“浦江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专用章”和“浦江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核专用章”。
附件:浦江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专用章(样式)、浦江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核专用章(样式)
二00五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浦江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专用章(样式)、浦江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核专用章(样式)
浦江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专用章(样式)
浦江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核专用章(样式)
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四、三十五条规定和省、市启用信访事项复查复核专用章的通知,为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即日起正式启用“浦江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专用章”和“浦江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核专用章”。
附件:浦江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专用章(样式)、浦江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核专用章(样式)
二00五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浦江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专用章(样式)、浦江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核专用章(样式)
浦江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专用章(样式)
浦江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核专用章(样式)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