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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通知

2021-06-06 浦江县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冬春季节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火灾四项指标“零增长”目标,为建设“平安浦江”、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领导
    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对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创建“平安浦江”,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前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县火灾四项指标全面下降。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当前消防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火灾隐患仍大量存在,因此,我们务必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抓好冬季防火工作。为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今冬明春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朱受明任组长,县府办张根浪、公安局陈荣生、消防大队周友忠任副组长,公安、经贸、安监、建设、工商、质监、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广播电视台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友忠兼任,具体负责对全县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
    二、广泛发动,迅速部署,切实抓好“119天消防安全整治”活动
    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要按照《浦江县开展119天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迅速部署,认真抓好各阶段工作的落实。要发动各行各业一家一家地检查,一家一家地督促整治,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责令改正;一时不能整改的,要督促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并在整改期间落实措施,确保安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单位,要向社会公示,并上报县政府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努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确保活动期间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
    三、继续推进政府挂牌督办机制,深化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在119天消防安全整治活动中,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重点检查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的建筑。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的单位,及时督促单位改正;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依法予以从严查处;对建筑消防设施安装中弄虚作假,不能有效发挥其作用的施工单位,相关主管部门要吊销其施工资质。同时要督促消防工程施工单位提高施工质量,规范施工行为,确保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整治行动中,建设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整治,扭转建筑消防设施坏损严重的现状,切实提高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的运行效率,提升建筑自身的自防自救能力,使火灾事故在初期得到有效扑灭。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进行分类整理,确定一批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作为2006年政府挂牌督办单位。同时,要对2005年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一次回头看,严防出现隐患反弹;对目前仍未整改到位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抓紧督促整改,确保年底前整改到位。
    四、切实落实省、市两级政府部署的各项消防工作任务
    今年省政府相继召开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现场会和“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并颁布《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92号令),下达了新一轮《浙江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三年规划(2005至2007年)》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都要抓紧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一是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坚持标准、大力推进”的基本工作思路,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切实抓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管、训、用、养工作,积极构建“现役消防队伍为主力,合同制消防队伍为补充”的城市消防力量体系和“专职消防队伍为骨干,义务消防队伍为基础”的农村消防力量体系,不断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二是“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的整治。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充分发扬“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整治精神,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切实消除“三合一”企业;既要整治现有存在的“三合一”企业,也要整治城郊结合部出租房中类似“三合一”企业的场所;特别是对于区域性的“三合一”企业,要抽调专门人员,成立工作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予以铲除;对拒不整改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依法采取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督促单位改正;特别是要重视采取设置集中工业园区,引导企业入园和建设居住配套设施等方式,从源头上遏制“三合一”企业的产生。三是《浙江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三年规划》的落实。县政府对照规划的要求将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并纳入相关部门责任制考核内容,一项一项地抓好督促,一项一项地抓落实。特别是今年的建设任务,时间非常紧,任务很重,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步伐,确保今年的建设任务在年内如期完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五、大力开展冬季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冬季消防工作特点,广泛开展以元旦、春节前后为重点时期的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全民动员,迅速在全县掀起声势浩大的冬防宣传攻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优势,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利用公益广告、短信等形式,普及冬季防火安全知识,及时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同时,进一步深化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推进“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宣传活动;各行业、各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扎实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针对冬季火灾多发生在夜间,发现晚、报警迟、烟雾大、扑救难、易造成人员伤亡等特点,公安消防部门要强化依法执勤意识,加强第一出动力量,建立和完善重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从思想、组织、装备、训练和预案上扎扎实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抓好已建义务队伍的“管、训、用”工作,确保随时拉得出、用得上、打得响、战得胜,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做到快速反应、有效扑救。
    附件:浦江县开展119天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浦江县开展119天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实现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总体目标,有效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结合我县冬季防火工作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社会”这一工作主线,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大力整治火灾隐患,深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我县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推进我县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为我县建设“平安浦江”、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
    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特大恶性火灾事故,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实现火灾指标“零增长”的目标。
  三、实施步骤
    整治活动分部署发动、检查督促、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11月9日至12月5日)。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冬季防火工作特点,认真分析本辖区、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形势,查找消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突出火灾隐患整治的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要求,落实措施。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组织召开会议,把冬季防火工作部署到社会各个层面,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自查参与检查,参与整治,努力营造冬季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抓住“119”消防日这一契机,以促进社会各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巩固和深化火灾隐患整治成果、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为基本目标,运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社会影响广泛、群众喜闻乐见、宣传效果明显的宣传手段,加大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检查督促阶段(12月6日至2006年2月15日)。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要在组织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联合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检查。一是要加强重点时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在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周密部署,自觉主动地开展检查,特别是对于人员密集场所,要实施不定期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督促单位改正;对不能限期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同时,督促单位落实防范措施,加强人员值班,确保万无一失。二是要加强重点场所的检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活动,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易滋生“三合一”现象的区域,城中村、空心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要作为检查和督促的重点,对于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加大督促力度,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该关停的要依法予以关停;对无力整改的单位,要协调解决,落实防范措施,防止隐患成灾。三是要加强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的督办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把“督促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年底前整改到位”作为一项硬指标,在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方法有效就用什么方法,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大督促力度,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该关停的依法实施关停,该改变使用性质的督促单位改变使用性质,切实做到隐患不除、工作不止。年底前,县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检查验收,为迎接市里派出的督查组,做好各项整改工作。四是继续推行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分类整理,上报县防火委,防火委将适时组织人员进行论证,通过专项检查,发现和确定一批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作为06年政府挂牌督办单位,以进一步推进政府挂牌督办机制的落实。五是继续深入开展消防产品和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公安消防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组成检查组,加大对建筑工程质量现场检查和产品处罚力度,深化浦江消防产品市场;通过整治,切实提高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的运行效率,提升建筑自身的自防自救能力,使火灾事故在初期得到有效扑灭。各相关部门要将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消防安全整治作为冬季防火工作的一项监督检查重点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将监督检查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监督检查内容、范围、要求,并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确保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消防环境的安全。
    (三)总结表彰阶段(2006年2月16日至2006年3月7日)。集中整治结束后,县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改正,隐患是不是得到消除,各项工作措施是否得到落实。对于工作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对于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职责履行不到位,以致于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通过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活动,逐步建立起火灾隐患整治公示机制、举报机制、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度和对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机制,切实消除社会面上的火灾隐患,有效净化我县消防安全环境。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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