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一项重要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省政府办公厅已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05〕117号),鉴于这项工作涉及范围广、环节多、时间紧、任务重,现将《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实施意见提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抓紧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有关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示范格式可直接从省政府法制办政务网(www.zjfzb.gov.cn)浙府法发〔2005〕52号文件中查阅。
附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
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二OO六年一月十七日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一项重要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省政府办公厅已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05〕117号),鉴于这项工作涉及范围广、环节多、时间紧、任务重,现将《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实施意见提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抓紧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有关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示范格式可直接从省政府法制办政务网(www.zjfzb.gov.cn)浙府法发〔2005〕52号文件中查阅。
附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
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二OO六年一月十七日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