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单位:
《浦江县全民健身“三五”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六月九日
浦江县全民健身“三五”计划
浦江县全民健身“三五”计划,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高全县人民的身体素质为根本宗旨,坚持体育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原则,围绕省政府提出建设体育强省的目标。以《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浙江省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决定》(浙委〔2004〕8号)精神为主要依据,结合创建体育强县和《浦江县全民健身“二五”计划》执行情况,制订本计划。
一、全民健身“二五”期间体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回顾
全民健身“二五”期间,我县体育事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体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巩固和发展了全国田径之乡和全国体育先进县创建成果。在参加省、市运动会中,我县运动员整体水平已跻入全省、市中上水平,有的项目达到领先水平。其中在2001年金华市第五届运动会和2005年金华市第六届运动会上金牌总数和团体总分居全市第二名,每万人金牌占有率列全市第一。在2002年浙江省第十二届运动会上获13.5枚金牌,列全省第27位,居金华第一位,比上届前移19位,受到了市人民政府的表彰。五年来,全民健身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群众性体育活动丰富多彩,体育人口不断增加。全县20多个体育社会团体活跃在全县各地,推动群体活动广泛开展。仅浦江城区就有各类晨晚练点三十多处,覆盖面较大,全家参加体育锻炼的家庭不断增加,活动内容不断丰富,活动群体涉及男女老少各个层面,体育人口占全县总人口38%以上;健身活动遍及全县城乡。郑宅镇被命名为浙江省体育特色乡镇。中余乡被评为全国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乡镇和全国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并受到国家体育总局表彰。弱势群体的体育活动开展得也比较好,2003年参加金华市第二届残疾人体育运动会浦江残疾人体育代表团获金华市团体总分第一名,金牌总数第二名的好成绩。
(二)抓竞赛促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充分发挥体育竞赛的杠杆作用,促进各项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各类体育竞赛已形成制度,各种“杯赛”活动不断,做到节日有安排,假日有活动。五年来,组织各类县级比赛100余次,承办了首届全国嗒嗒球比赛、“鲁能杯”乒乓球超级联赛、浙江省棋类比赛、市五运会、六运会拳击比赛等市以上比赛十余次。丰富的体育比赛有力地促进了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三)引导科学健身,不断提高健身活动的科技含量。县体育指导中心以20多个单项运动协会为依托,积极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体育骨干的作用,现已造就了一支由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组成的体育骨干队伍,建立了国民体质检测站,配备了检测器材,加强了各类人员的体质检测工作,实施对全民健身的科学指导,引导人们科学健身。
(四)健身活动促竞技体育,运动成绩硕果盈枝。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为竞技体育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五年来,获市以上奖牌1000余枚,其中金牌594.5余枚,省以上金牌80.5枚,刷新省记录七项、市纪录八项。中小学生达标率巩固在97%以上,优秀率在20%以上。
(五)体育社会化程度日趋提高,体育产业有所发展。五年来,我县的体育事业发展较快,在县财政不断增加对体育事业投入的同时,不失时机地引导、转变群众的体育消费观念,动员社会力量兴办体育,企业参与承办体育比赛的越来越多,推进了体育社会化进程。以体育彩票为龙头的体育产业已成雏形,初见成效,为体育发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提供保障和支撑。
(六)人民群众健身的基础条件有所改善。为满足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和体育休闲的需要,县里相继完成了塔山公园、江滨公园、西山公园、龙峰广场、文化广场的改造和新建,努力为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缓解了健身场地不足的矛盾。现在全县已有400米运动场6个, 300米运动场3个,200米以上运动场14个,其中塑胶场地两个,各乡镇和部门拥有灯光篮球场20多个,篮球场290多个。这些设施为全民健身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二、奋斗目标和任务
(一)再实施一个五年计划,到2010年在全县建成较为完备的具有浦江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努力实现体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全县人民的体质和健康水平,使全县人民体质及群众体育的主要指标进入全省、市前列。
(二)2006-2010年为浦江县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三个五年计划。“三五”期间通过全面实施,整体推进,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的社会环境和社会风气,建立起符合社会化、科学化、普遍化、生活化、产业化、法制化要求的国民体质检测系统,建立完善国家调控,依托社会,服务群众的群众体育管理体制,普遍形成国家、社会、个人三结合,单位、乡镇、社区、家庭共同发展的群众体育新格局。“三五”期末,全县有45%左右的人口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经过体育锻炼使我县国民体质达到《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和《国民体质测试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在85%以上。人民群众健身的环境和条件有较大改善,体育场馆建设达到全市中等水平。公共体育设施面积(标准、非标准、水域)力争达到人均2平方米以上;群众体育经费基本落实,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体育产业有所突破,体育市场日趋规范。巩固和发展全国田径之乡和全国体育先进县成果,力争通过2009年浙江省体育强县检查验收。
三、对象和重点
全民健身“三五”计划的实施以全县人民为实施对象,以青少年儿童为重点。
(一)学校体育。全县各级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做好学校体育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按要求落实体育经费,按规定配齐体育教师,完善体育设施,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和“二课、二操、二活动”的正常进行。全县中小学生开展达标活动或体质健康标准实施面达到100%,达标率巩固在98%以上,其中优秀率30%左右。各级各类学校逐年配齐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系统,为学生健身提供科学服务。各校每年举行一次运动会和四次以上单项比赛,并形成制度。建立完善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少年儿童体质测定制度,招生工作认真执行升学考试体育的制度。
继续抓好学校的课余训练,重视抓好县少体校建设,建成省级奥林匹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广泛开展业余训练活动,做到集镇完小和中心小学以上各类学校有一至二支业余运动队,并坚持经常训练。有条件的学校要逐步开展游泳、棋类、航空、航海模型、定向、无线电等活动,逐步拓展业训领域,丰富业余生活,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培养更多的体育后备人才,为新一轮奥运争光计划的实施打好基础。
(二)职工体育。各厂矿企业都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职工参加体育活动,把抓好职工体育作为执行《劳动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做,根据行业特点开展小型多样,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坚持开展拳、功、操、舞等健身活动,每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经常参加体育活动和通过《中国成年人体质测定标准》或达到《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的人数分别达到职工总数的45%和85%以上,百人以上的企业每年应组织四次以上体育比赛。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建立特色项目团队,以增强职工的体质,有效地预防职业病,提高出勤率和工作效率。
(三)农村体育。提高农民的体质与健康水平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政府要重视农民的健身工作,正确处理小康和健康的关系,把农民的健身工作作为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围绕农村小康健身工程,把新农村小康体育村建设和农民健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乡镇体育指导站、农民体育协会的作用,做好农村体育工作,每年组织体育竞赛不少于六次,每三年举行一次有五个项目以上的综合性全民健身运动会,参加人数(次)不少于人口总数的5%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活动的人数达40%以上。率先富起来的乡镇、村应成为农村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典范。到2010年底,要有五分之四以上的乡镇达到省、市级体育强镇(乡)标准。同时积极开展小康体育村建设,推动农村体育的健康发展。
(四)社区体育。浦阳、浦南、仙华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社区体育工作的领导,发挥居民委员会、基层体育组织、共建区的作用,做好社区体育工作。80%以上的社区成立健身队伍,体育人口达到60%左右,居民中离退休人员75岁以下参加锻炼人数不少于60%。每两年举行一次由辖区单位参加、有6个项目以上的综合性健身运动会,每年举行5个以上单项体育健身活动。认真做好《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的推广工作和国民体质检测工作。
(五)重视知识分子、机关工作人员的健身工作。倡导简便易行,适合其工作特点的体育项目和方法。坚持开展拳、功、操、舞等健身活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和通过《中国成年人体质测定标准》或达到《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的人员分别达到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60%和85%以上,绝大多数人告别亚健康,人数较多的部门和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竞赛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对中高级知识分子和机关干部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体质测定。
要关心和支持残疾人、少数民族、老年人和妇女的健身活动。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他们开展体育健身活动,使我县残疾人、少数民族、老年人和妇女体育水平达到全市中上以上水平。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老年人要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50%以上,每年应组织不少于五次的单项体育竞赛。
武警战士的体育按《军人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并把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纳入军民、警民共建活动之中。
四、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起社会化的群众体育管理体系。
为了确保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要切实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和充实浦江县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街道)应建立相应的组织,并定期召开例会,研究分析全县及本地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县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日常工作,其他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抓好本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全民健身工作。把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全民健身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把实施全民健身“三五”计划和争创省、市体育强镇(乡)和省、市体育先进街道工作、“小康健身工程”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二)加强宣传,不断增强人们的健身意识、参与意识。
树立正确的体育价值观念和健身观念,提高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视程度。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全民健身“三五”计划的实施,形成全民健身的舆论导向,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介绍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的重要意义及浦江县全民健身“三五”计划的有关内容,使全民健身计划家喻户晓,人人参与。进一步强化参加体育活动是公民权利的观念,自我健康投资的观念,科学健身的观念和增强国民体质是潜在生产力的观念,积极引导群众自觉投身到全民健身活动中去。
广播、电视、报纸要开辟全民健身专题、专栏,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和版面,宣传全县推行全民健身“三五”计划的情况,全民健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事迹,推广适合我县人民的健身项目,在全县形成全民健身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
体育设施是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基本物质保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逐步增加体育场馆建设的投入,到“三五”期末场地设施建设经费投入占全县GDP2.5‰,落实国家对城市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的用地规定,把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发展建设规划。提倡并鼓励社会、企事业单位、个人投资建体育场地设施。到2010年底全县公共体育设施面积(标准、非标准、水域)力争达到人均2平方米以上。县城建成体育活动中心,包括容纳25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一个,健身中心一个(1千平方米以上有5个活动项目的场地设施或1万平方米以上的体育公园),万人座位以上看台400米塑胶跑道标准田径场一个,标准游泳池或标准游泳馆一个。发动社会、企事业单位在城区建成1-2处设施齐全的健身房。全县再建成1-2处标准400米跑道田径场。12个乡镇所在地应全部建成标准高、质量好的两场一室(灯光球场和网球场或门球场,80平方米以上室内活动室)。三个街道全部建有符合要求的健身苑。每个共建区域内应建成100平方米以上或两处使用面积累计达到150平方米以上的具有指导、示范培训等功能的社区体育活动室和一处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室外固定晨晚练点。新城区或城郊结合区街道必须有一处400平方米或两处相加600平方米以上的晨晚练活动场地。100%的居民区有健身点或配置十件器材以上的健身路径一条。提倡中心集镇建设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小康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有设施配套的室内外体育活动场地,结合农民健身工程逐步实现村村有体育活动场地的目标。要根据国家《体育场地管理办法》,加强对现有体育场馆的管理和开发利用。充分利用现有体育设施,使机关、企事业、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率达到70%以上。各类设施要加强内部管理,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依托体育设施发展体育产业,增强自我生存和发展能力。
(四)增加资金投入,形成全民健身全民办的新格局。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必须有合理的资金投入。县财政要提供必要的专款,逐步增加群体体育事业费在预算中的支出比重。多渠道解决资金来源,采取政府拨款、社会筹措、个人投入相结合的办法,引导群众进行体育消费,提倡家庭和个人为体育健身投资。培育发展健身、康复、休闲、娱乐等体育市场,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发展体育产业。“三五”期末人均体育经费达到人均年收入的千分之二以上,使人均体育经费基本满足体育事业发展的需求。
(五)加强社会体育骨干队伍建设。
为了有效组织和科学指导全民健身活动,必须建设一支面向社会、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社会体育骨干队伍。县体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体育协会的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县体育总会、县体育指导中心、乡镇体育指导站的作用,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造就一支思想作风过硬、业务技术精通、热爱社会体育工作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到2010年底,分期分批再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00名以上,即每年培训50名左右,推荐参加由上级体育部门培训的二级、一级、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50名以上,力争每千名体育锻炼者配备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同时适时做好现有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知识更新工作,以适应社会体育发展的需要。
(六)发挥体育竞赛的杠杆作用,促进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要充分发挥体育竞赛的杠杆作用,逐步形成一套依托社会、组织新颖、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县体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职工运动会、农民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和中小学生运动会的指导和管理。各部门、各单位及乡镇、街道要利用节假日和暇余时间,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竞赛活动。让群众在新颖的竞赛活动中产生新的兴趣,形成新热点,鼓励更多的群众参与健身活动。
(七)引导科学健身,加强国民体质检测工作。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制订的《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建立完善的体质检测系统及体质档案,比较准确地掌握全县人民的体质状况,定期公布全县人民体质检测报告和体育健身指南,创造条件组建体育科研机构,增加必要的器材设备。建立完善的国民体质监测中心,配备较完备的体质测试仪器,有经过培训合格的专(兼)职监测人员12名以上每年定期开展体质监测工作。乡镇、街道要依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体质测试仪器,对所属人员进行体质测试。科技、体育、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协作,有重点地研究推广体育医疗、康复的科学方法,发挥“运动处方”在人们健身中的指导作用,由点到面的推行《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为全县人民提供简便易行、科学向上、因人而宜的健身方法。加强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和整理工作,发挥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作用。“三五”期间,有80%的乡镇和90%的社区设立国民体质检测点。
2006年至2010年是我县实施全民健身第三个五年计划阶段,也是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关键的五年,要通过全面实施,整体推行,在全县进一步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的社会环境和社会风气。通过全民健身“三五”计划的全面实施,使我县人民的体质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全县建成较为完备的具有浦江特色的全民健
《浦江县全民健身“三五”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六月九日
浦江县全民健身“三五”计划
浦江县全民健身“三五”计划,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高全县人民的身体素质为根本宗旨,坚持体育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原则,围绕省政府提出建设体育强省的目标。以《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浙江省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决定》(浙委〔2004〕8号)精神为主要依据,结合创建体育强县和《浦江县全民健身“二五”计划》执行情况,制订本计划。
一、全民健身“二五”期间体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回顾
全民健身“二五”期间,我县体育事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体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巩固和发展了全国田径之乡和全国体育先进县创建成果。在参加省、市运动会中,我县运动员整体水平已跻入全省、市中上水平,有的项目达到领先水平。其中在2001年金华市第五届运动会和2005年金华市第六届运动会上金牌总数和团体总分居全市第二名,每万人金牌占有率列全市第一。在2002年浙江省第十二届运动会上获13.5枚金牌,列全省第27位,居金华第一位,比上届前移19位,受到了市人民政府的表彰。五年来,全民健身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群众性体育活动丰富多彩,体育人口不断增加。全县20多个体育社会团体活跃在全县各地,推动群体活动广泛开展。仅浦江城区就有各类晨晚练点三十多处,覆盖面较大,全家参加体育锻炼的家庭不断增加,活动内容不断丰富,活动群体涉及男女老少各个层面,体育人口占全县总人口38%以上;健身活动遍及全县城乡。郑宅镇被命名为浙江省体育特色乡镇。中余乡被评为全国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乡镇和全国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并受到国家体育总局表彰。弱势群体的体育活动开展得也比较好,2003年参加金华市第二届残疾人体育运动会浦江残疾人体育代表团获金华市团体总分第一名,金牌总数第二名的好成绩。
(二)抓竞赛促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充分发挥体育竞赛的杠杆作用,促进各项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各类体育竞赛已形成制度,各种“杯赛”活动不断,做到节日有安排,假日有活动。五年来,组织各类县级比赛100余次,承办了首届全国嗒嗒球比赛、“鲁能杯”乒乓球超级联赛、浙江省棋类比赛、市五运会、六运会拳击比赛等市以上比赛十余次。丰富的体育比赛有力地促进了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三)引导科学健身,不断提高健身活动的科技含量。县体育指导中心以20多个单项运动协会为依托,积极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体育骨干的作用,现已造就了一支由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组成的体育骨干队伍,建立了国民体质检测站,配备了检测器材,加强了各类人员的体质检测工作,实施对全民健身的科学指导,引导人们科学健身。
(四)健身活动促竞技体育,运动成绩硕果盈枝。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为竞技体育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五年来,获市以上奖牌1000余枚,其中金牌594.5余枚,省以上金牌80.5枚,刷新省记录七项、市纪录八项。中小学生达标率巩固在97%以上,优秀率在20%以上。
(五)体育社会化程度日趋提高,体育产业有所发展。五年来,我县的体育事业发展较快,在县财政不断增加对体育事业投入的同时,不失时机地引导、转变群众的体育消费观念,动员社会力量兴办体育,企业参与承办体育比赛的越来越多,推进了体育社会化进程。以体育彩票为龙头的体育产业已成雏形,初见成效,为体育发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提供保障和支撑。
(六)人民群众健身的基础条件有所改善。为满足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和体育休闲的需要,县里相继完成了塔山公园、江滨公园、西山公园、龙峰广场、文化广场的改造和新建,努力为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缓解了健身场地不足的矛盾。现在全县已有400米运动场6个, 300米运动场3个,200米以上运动场14个,其中塑胶场地两个,各乡镇和部门拥有灯光篮球场20多个,篮球场290多个。这些设施为全民健身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二、奋斗目标和任务
(一)再实施一个五年计划,到2010年在全县建成较为完备的具有浦江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努力实现体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全县人民的体质和健康水平,使全县人民体质及群众体育的主要指标进入全省、市前列。
(二)2006-2010年为浦江县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三个五年计划。“三五”期间通过全面实施,整体推进,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的社会环境和社会风气,建立起符合社会化、科学化、普遍化、生活化、产业化、法制化要求的国民体质检测系统,建立完善国家调控,依托社会,服务群众的群众体育管理体制,普遍形成国家、社会、个人三结合,单位、乡镇、社区、家庭共同发展的群众体育新格局。“三五”期末,全县有45%左右的人口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经过体育锻炼使我县国民体质达到《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和《国民体质测试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在85%以上。人民群众健身的环境和条件有较大改善,体育场馆建设达到全市中等水平。公共体育设施面积(标准、非标准、水域)力争达到人均2平方米以上;群众体育经费基本落实,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体育产业有所突破,体育市场日趋规范。巩固和发展全国田径之乡和全国体育先进县成果,力争通过2009年浙江省体育强县检查验收。
三、对象和重点
全民健身“三五”计划的实施以全县人民为实施对象,以青少年儿童为重点。
(一)学校体育。全县各级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做好学校体育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按要求落实体育经费,按规定配齐体育教师,完善体育设施,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和“二课、二操、二活动”的正常进行。全县中小学生开展达标活动或体质健康标准实施面达到100%,达标率巩固在98%以上,其中优秀率30%左右。各级各类学校逐年配齐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系统,为学生健身提供科学服务。各校每年举行一次运动会和四次以上单项比赛,并形成制度。建立完善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少年儿童体质测定制度,招生工作认真执行升学考试体育的制度。
继续抓好学校的课余训练,重视抓好县少体校建设,建成省级奥林匹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广泛开展业余训练活动,做到集镇完小和中心小学以上各类学校有一至二支业余运动队,并坚持经常训练。有条件的学校要逐步开展游泳、棋类、航空、航海模型、定向、无线电等活动,逐步拓展业训领域,丰富业余生活,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培养更多的体育后备人才,为新一轮奥运争光计划的实施打好基础。
(二)职工体育。各厂矿企业都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职工参加体育活动,把抓好职工体育作为执行《劳动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做,根据行业特点开展小型多样,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坚持开展拳、功、操、舞等健身活动,每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经常参加体育活动和通过《中国成年人体质测定标准》或达到《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的人数分别达到职工总数的45%和85%以上,百人以上的企业每年应组织四次以上体育比赛。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建立特色项目团队,以增强职工的体质,有效地预防职业病,提高出勤率和工作效率。
(三)农村体育。提高农民的体质与健康水平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政府要重视农民的健身工作,正确处理小康和健康的关系,把农民的健身工作作为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围绕农村小康健身工程,把新农村小康体育村建设和农民健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乡镇体育指导站、农民体育协会的作用,做好农村体育工作,每年组织体育竞赛不少于六次,每三年举行一次有五个项目以上的综合性全民健身运动会,参加人数(次)不少于人口总数的5%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活动的人数达40%以上。率先富起来的乡镇、村应成为农村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典范。到2010年底,要有五分之四以上的乡镇达到省、市级体育强镇(乡)标准。同时积极开展小康体育村建设,推动农村体育的健康发展。
(四)社区体育。浦阳、浦南、仙华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社区体育工作的领导,发挥居民委员会、基层体育组织、共建区的作用,做好社区体育工作。80%以上的社区成立健身队伍,体育人口达到60%左右,居民中离退休人员75岁以下参加锻炼人数不少于60%。每两年举行一次由辖区单位参加、有6个项目以上的综合性健身运动会,每年举行5个以上单项体育健身活动。认真做好《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的推广工作和国民体质检测工作。
(五)重视知识分子、机关工作人员的健身工作。倡导简便易行,适合其工作特点的体育项目和方法。坚持开展拳、功、操、舞等健身活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和通过《中国成年人体质测定标准》或达到《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的人员分别达到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60%和85%以上,绝大多数人告别亚健康,人数较多的部门和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竞赛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对中高级知识分子和机关干部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体质测定。
要关心和支持残疾人、少数民族、老年人和妇女的健身活动。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他们开展体育健身活动,使我县残疾人、少数民族、老年人和妇女体育水平达到全市中上以上水平。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老年人要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50%以上,每年应组织不少于五次的单项体育竞赛。
武警战士的体育按《军人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并把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纳入军民、警民共建活动之中。
四、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起社会化的群众体育管理体系。
为了确保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要切实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和充实浦江县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街道)应建立相应的组织,并定期召开例会,研究分析全县及本地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县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日常工作,其他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抓好本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全民健身工作。把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全民健身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把实施全民健身“三五”计划和争创省、市体育强镇(乡)和省、市体育先进街道工作、“小康健身工程”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二)加强宣传,不断增强人们的健身意识、参与意识。
树立正确的体育价值观念和健身观念,提高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视程度。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全民健身“三五”计划的实施,形成全民健身的舆论导向,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介绍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的重要意义及浦江县全民健身“三五”计划的有关内容,使全民健身计划家喻户晓,人人参与。进一步强化参加体育活动是公民权利的观念,自我健康投资的观念,科学健身的观念和增强国民体质是潜在生产力的观念,积极引导群众自觉投身到全民健身活动中去。
广播、电视、报纸要开辟全民健身专题、专栏,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和版面,宣传全县推行全民健身“三五”计划的情况,全民健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事迹,推广适合我县人民的健身项目,在全县形成全民健身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
体育设施是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基本物质保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逐步增加体育场馆建设的投入,到“三五”期末场地设施建设经费投入占全县GDP2.5‰,落实国家对城市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的用地规定,把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发展建设规划。提倡并鼓励社会、企事业单位、个人投资建体育场地设施。到2010年底全县公共体育设施面积(标准、非标准、水域)力争达到人均2平方米以上。县城建成体育活动中心,包括容纳25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一个,健身中心一个(1千平方米以上有5个活动项目的场地设施或1万平方米以上的体育公园),万人座位以上看台400米塑胶跑道标准田径场一个,标准游泳池或标准游泳馆一个。发动社会、企事业单位在城区建成1-2处设施齐全的健身房。全县再建成1-2处标准400米跑道田径场。12个乡镇所在地应全部建成标准高、质量好的两场一室(灯光球场和网球场或门球场,80平方米以上室内活动室)。三个街道全部建有符合要求的健身苑。每个共建区域内应建成100平方米以上或两处使用面积累计达到150平方米以上的具有指导、示范培训等功能的社区体育活动室和一处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室外固定晨晚练点。新城区或城郊结合区街道必须有一处400平方米或两处相加600平方米以上的晨晚练活动场地。100%的居民区有健身点或配置十件器材以上的健身路径一条。提倡中心集镇建设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小康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有设施配套的室内外体育活动场地,结合农民健身工程逐步实现村村有体育活动场地的目标。要根据国家《体育场地管理办法》,加强对现有体育场馆的管理和开发利用。充分利用现有体育设施,使机关、企事业、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率达到70%以上。各类设施要加强内部管理,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依托体育设施发展体育产业,增强自我生存和发展能力。
(四)增加资金投入,形成全民健身全民办的新格局。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必须有合理的资金投入。县财政要提供必要的专款,逐步增加群体体育事业费在预算中的支出比重。多渠道解决资金来源,采取政府拨款、社会筹措、个人投入相结合的办法,引导群众进行体育消费,提倡家庭和个人为体育健身投资。培育发展健身、康复、休闲、娱乐等体育市场,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发展体育产业。“三五”期末人均体育经费达到人均年收入的千分之二以上,使人均体育经费基本满足体育事业发展的需求。
(五)加强社会体育骨干队伍建设。
为了有效组织和科学指导全民健身活动,必须建设一支面向社会、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社会体育骨干队伍。县体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体育协会的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县体育总会、县体育指导中心、乡镇体育指导站的作用,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造就一支思想作风过硬、业务技术精通、热爱社会体育工作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到2010年底,分期分批再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00名以上,即每年培训50名左右,推荐参加由上级体育部门培训的二级、一级、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50名以上,力争每千名体育锻炼者配备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同时适时做好现有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知识更新工作,以适应社会体育发展的需要。
(六)发挥体育竞赛的杠杆作用,促进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要充分发挥体育竞赛的杠杆作用,逐步形成一套依托社会、组织新颖、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县体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职工运动会、农民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和中小学生运动会的指导和管理。各部门、各单位及乡镇、街道要利用节假日和暇余时间,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竞赛活动。让群众在新颖的竞赛活动中产生新的兴趣,形成新热点,鼓励更多的群众参与健身活动。
(七)引导科学健身,加强国民体质检测工作。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制订的《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建立完善的体质检测系统及体质档案,比较准确地掌握全县人民的体质状况,定期公布全县人民体质检测报告和体育健身指南,创造条件组建体育科研机构,增加必要的器材设备。建立完善的国民体质监测中心,配备较完备的体质测试仪器,有经过培训合格的专(兼)职监测人员12名以上每年定期开展体质监测工作。乡镇、街道要依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体质测试仪器,对所属人员进行体质测试。科技、体育、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协作,有重点地研究推广体育医疗、康复的科学方法,发挥“运动处方”在人们健身中的指导作用,由点到面的推行《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为全县人民提供简便易行、科学向上、因人而宜的健身方法。加强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和整理工作,发挥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作用。“三五”期间,有80%的乡镇和90%的社区设立国民体质检测点。
2006年至2010年是我县实施全民健身第三个五年计划阶段,也是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关键的五年,要通过全面实施,整体推行,在全县进一步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的社会环境和社会风气。通过全民健身“三五”计划的全面实施,使我县人民的体质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全县建成较为完备的具有浦江特色的全民健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