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明确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职责,促进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浙政发〔2007〕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
为了进一步明确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职责,促进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浙政发〔2007〕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