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单位:
《浦江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浦江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好转,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逐年下降,未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为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但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仍然处于高位,死亡事故仍频频发生,特别是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的汽车、摩托车涌入普通社会家庭,机动车驾驶人大幅增加,农村道路通行能力不断提高,使我县交通安全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原有的交通安全隐患还未完全治理到位,而新的交通安全隐患又不断涌现。所以,我县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了巩固和深化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部署要求和省政府关于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平安浦江”,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助,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通过抓好源头,制定措施,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努力实现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促进我县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实施“平安畅通县”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扎实推进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政府成立“平安畅通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组织协调全县的创建工作。组长:朱受明;副组长:公安局盛能剑,交通局陈树良,安监局王兴灯;成员由宣传部、发改局、监察局、卫生局、教育局、建设局、财政局、农业局、工商局、质量技监局等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盛能剑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杰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创建目标
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体目标。
1、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使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基本健全,县、乡镇(街道)二级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突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基本完善,县乡道路、通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率达到90%以上,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90%以上得到有效治理,学校周边的道路安全设施设置率达到100%。
3、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守法意识增强,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意识显著提高,初步形成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4、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职能部门的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严格、公正、文明、规范的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科技装备进一步得到改善和利用,群众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5、道路交通畅通有序,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超速、超载、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因事故等原因引起的交通堵塞能快速疏通,城区道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
6、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有力改善。以2005年控制数为基数,实现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三年“零增长”,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影响恶劣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群众的交通安全感明显增加增强,基本建成“平安畅通县”。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1、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发挥“平安畅通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每季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遇紧急情况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全面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及时分析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真正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形成长效机制。
2、制定并认真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根据国家和省市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结合发展实际,制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报告本地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每年1月15日前专题上报上一年度工作情况。落实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交通安全责任,健全村、社区交通安全联络员体系,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严格奖惩措施。
4、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根据我县实际,科学合理地将城市公交和道路客运加以引导改造,努力减少客运能力的交叉重叠,积极有步骤地扶持和发展农村客运,切实解决农民的出行和农村地区学生上放学困难。
5、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安全隐患点段和严重影响交通秩序与安全的路口进行集中治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认真查找事故多发点、段的隐患所在,对城市路口的不同时段交通状况认真观察总结,找出影响通行秩序和安全的客观因素,及时将情况通报交通、建设等有关部门。交通、建设等部门要加大对交通事故隐患点段、路口的排查和整治力度,该封闭的就封闭,该渠化的就渠化,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并向社会公布,努力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
6、完善现有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交通、建设等部门,对全县现有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进行一次彻底的梳理,特别是对三级以下公路、康庄工程、库区或高落差路段、学校周边、城市主街道等,要做到该修补的修补,该更换的更换,该增设的增设,尽可能地确保通行安全。
7、重视加强新改建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和建筑物体停车库建设。新建、改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建筑物体的停车库,必须做到“三同步”(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对无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或达不到标准的道路,不得投入使用,对建筑物体停车泊位达不到要求的不能通过验收。
8、切实加强城区道路安全管理,加大科技投入。根据我县城区交通流大幅增加的实际情况,对交通比较混乱的路口应设置信号灯。合理规划公交线路和站点,科学布局公共停车场、站,严格统一占用、挖掘道路的审批,认真清理非交通占道,严格广告设置地点的把关,审核、改善路灯配制,并确保城区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费用。
9、严格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公安交警和交通运管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严格管理,特别是对车辆超速、无牌无证、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客货运车辆超员超载超限、剧毒化学物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和整治力度,齐抓共管,始终保持高压管理态势,充分利用测速仪、电子监控等高科技交通管理装备和非现场执法等措施,及时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全县道路良好的交通秩序。
10、严格客运班线、农村道路和拖拉机管理。三级以下公路、农村道路严禁客运班车夜间通行,限制低速汽车、拖拉机进城,对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从严处罚。
11、加强对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的监督检查。交通、公安交警、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督促驾驶人培训学校严格落实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增加驾驶人安全知识、实际道路驾驶、紧急救护知识等培训内容,强化驾驶人素质教育,及时整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记分情况,对已记满12分的驾驶人要进行严格的培训、教育和考试。
12、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工作的监督。质监、公安交警部门要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实行定期抽查,特别是客运车辆、剧毒化学物品运输车辆的检测,必须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做到严格严格再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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