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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政办发〔2010〕79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2010年浙江农业博览会等农展会的通知

2021-06-06 浦江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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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政办发〔201079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团参加2010年浙江农业博览会等

农展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部署,2010年浙江农业博览会定于1126-30日在浙江农业展览馆举行。经县政府研究,我县决定组团参加2010年浙江农业博览会等农展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博览会参展单位

参展单位为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单位,参展产品必须是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并且已获得无公害、绿色或有机等农产品认证,同时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几年县及县以上政府或部门评选出的名特优新农产品及加工品;

2、推荐参加本次农博会评奖的农产品及加工品;

3、在省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传统名特产品。

推荐名单于915日前报县筹备办公室。

二、推荐参加农产品评奖

参加本次农博会的农产品可以同时报名参加“杭城市民最喜爱的十大品牌农产品”、优质农产品评奖活动。

(一)“杭城市民最喜爱的十大品牌农产品”申报条件

参加本届农博会展销,并在2003-2007年、2009年浙江农业博览会上获得金奖,或拥有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名牌产品等称号的农产品。

(二)优质农产品评奖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是参加本届农博会展示、展销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经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协会等。

2、产品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经济效益好,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作用显著。目前生产规模相对较小,但具有市场推广潜力的新产品也可以参加评奖。

3、产品须是通过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加工农产品主要质量指标达到省内同等产品先进水平;三年内未发生质量事故或抽检不合格现象。

4、产品具有注册商标,包装标识规范,可进行质量安全追溯,市场评价好,在全省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一定的市场占有率。

参加农产品评奖的单位于912日前将申报表(盖章表格及电子文档)报县筹备办公室。

三、我县还将组团参加浙江(上海)名特优农产品展销会(1217-21日)、温州特色农产品展销会等展会,请相关单位做好筹备工作。具体事项请与县筹备办公室联系。

四、联系方式

县筹备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产业科,联系人:郭群利、潘伟文,联系电话:8410289984106602  1386794610015924291535

 

附件:1.“杭城市民最喜爱的十大品牌农产品”参评表

2.2010年浙江农业博览会优质产品申报表

 

 

                        二O一O年九月六日

 

附件1

“杭城市民最喜爱的十大品牌农产品”参评表

 

产品名称

 

商 标

 

生产企业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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