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浦政办发〔2010〕79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团参加2010年浙江农业博览会等
农展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部署,2010年浙江农业博览会定于11月26-30日在浙江农业展览馆举行。经县政府研究,我县决定组团参加2010年浙江农业博览会等农展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博览会参展单位
参展单位为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单位,参展产品必须是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并且已获得无公害、绿色或有机等农产品认证,同时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几年县及县以上政府或部门评选出的名特优新农产品及加工品;
2、推荐参加本次农博会评奖的农产品及加工品;
3、在省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传统名特产品。
推荐名单于
二、推荐参加农产品评奖
参加本次农博会的农产品可以同时报名参加“杭城市民最喜爱的十大品牌农产品”、优质农产品评奖活动。
(一)“杭城市民最喜爱的十大品牌农产品”申报条件
参加本届农博会展销,并在2003-2007年、2009年浙江农业博览会上获得金奖,或拥有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名牌产品等称号的农产品。
(二)优质农产品评奖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是参加本届农博会展示、展销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经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协会等。
2、产品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经济效益好,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作用显著。目前生产规模相对较小,但具有市场推广潜力的新产品也可以参加评奖。
3、产品须是通过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加工农产品主要质量指标达到省内同等产品先进水平;三年内未发生质量事故或抽检不合格现象。
4、产品具有注册商标,包装标识规范,可进行质量安全追溯,市场评价好,在全省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一定的市场占有率。
参加农产品评奖的单位于
三、我县还将组团参加浙江(上海)名特优农产品展销会(
四、联系方式
县筹备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产业科,联系人:郭群利、潘伟文,联系电话:84102899、84106602 13867946100、15924291535
附件:1.“杭城市民最喜爱的十大品牌农产品”参评表
2.2010年浙江农业博览会优质产品申报表
二O一O年
附件1
“杭城市民最喜爱的十大品牌农产品”参评表
| 产品名称 | | 商 标 | | ||
| 生产企业 | | 法人代表 | | ||
| 单位地址 | | 邮 编 | | ||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Email |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浦江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pujiangxian/20210606/28758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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