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申报2009至2010年度浦江县人民政府
文艺奖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浦江县人民政府文艺奖评奖办法的通知》(浦政办发〔2009〕36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09至2010年度政府文艺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浦江县人民政府文艺奖评奖办法》的评奖条件和创作积分量化标准,先进行个人自评。
二、达到单项奖或特别成就奖创作积分要求的,填报《2009至2010年度浦江县政府文艺奖申报表》,并附有关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创作作品理论文章(或作品)应送交原作或复印件,活动材料应附上照片或光盘。
三、申报材料送交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社会文化科,联系电话:84111096。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
附件:2009至2010年度浦江县政府文艺奖申报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09至2010年度浦江县政府文艺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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