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浦江县“811”生态文明建设
推进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浦江县“
为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1年至2015年开展“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建设“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生态浦江为目标,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不断优化生态环境,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转变,构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经过五年努力,基本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环境质量提高与改善民生需求相适应,基本建立有利生态文明的机制体制。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经济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城乡环境不断优化;生态文化日益繁荣,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显著提高,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效形成。争取在2015年把我县建设成为省级生态县。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讲求实效;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巩固传承、整合提升;强化法治、健全机制;依靠科技、开放合作;党政主导、社会参与。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到2015年实现以下目标:
(一)生态经济目标
——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8%,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单位建设用地生产总值比2010年提高20%;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
——主导农产品中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地面积比重达到50%;
——节能环保产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6%以上。
(二)节能减排目标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9年降低5%,再生有色金属生产、废弃物焚烧等重点行业单位产量(处理量)二恶英排放强度比2008年削减10%。
(三)环境质量目标
——浦阳江水质基本消除劣Ⅴ类水质,全县出境水质达标率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90%以上,酸雨率和酸度均有所下降,灰霾天气出现频率明显下降;
——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
(四)污染防治目标
——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0%,重点企业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
——重点工业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飞行”监测达标率达到85%以上;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100%,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五)生态保护与修复目标
——森林覆盖率达到55%,平原区域林木覆盖率达到28%以上,城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林木蓄积量达到280万立方米;
——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平方公里,需治理与修复的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98%以上,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8%以上;
——重要水域、湿地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
(六)环境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目标
——环境质量、饮用水源、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有效运行,建成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形成省市县三级联网的现代化环境监测监控网络;
——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机构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环保行政能力建设逐年加强,基层环保机构逐步健全。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在2013年底前,县环境监测中心投入使用。
(七)生态文化建设目标
——生态文明宣传普及率不断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度和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持续提高;
——绿色系列创建水平不断提升,覆盖面持续扩大,培育、发展、传播生态文化的机制基本形成;
——开展生态文化保护区建设,培育、发展、传播生态文化的机制基本形成。
——生态文明试点和各类生态示范创建取得明显成效,80%以上的镇(街道)创建成为省级以上生态镇(街道)。
(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目标
——进一步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要求、有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评机制;
——资源节约、环境保护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创新积极推进,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环境保护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形成较为完备的地方环保政策体系。
三、专项行动
(一)节能减排行动
1.全面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工作。加快清洁生产、资源节约、能源替代等领域先进适用技术的开发、应用和推广。大力推广应用低碳技术,开展低碳经济示范试点,加快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体系。健全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管理,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快淘汰冶炼、铸造等行业落后产能,加强无证无照经营的取缔。科学合理布局城乡用地空间,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城镇建设用地整体利用效益。
2.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建立节能降耗技术创新机制,支持发展能源消耗低、技术含量大、产品附加值高的行业,有效控制高耗能行业项目扩张。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加快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大力扶持新能源、新材料等新产业,逐步实现从传统水晶加工向现代水晶转型,从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转型。大力推进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商业及民用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鼓励节能技术创新,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大力推广应用可再生材料、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节能产品。确保实现上级下达的“十二五”单位GDP能耗控制指标。合理开发利用水能资源,推进农村水电更新改造。
3.全面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等综合措施,严把准入关,扎实推进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继续强化印染、造纸、电镀、水晶等重点行业和企业水污染整治,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及管网配套,深入推进养殖污染整治。推进重点行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严格控制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确保实现上级下达的“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地表水和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牵头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国土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监局、县统计局、县供电局)
(二)循环经济行动
1.优化区域产业布局。依据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紧紧围绕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特别是建设产业集聚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大战略任务,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实行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推动形成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与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区域开发格局。
2.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循环经济骨干企业、示范园区建设,开展浦江水晶产业循环经济试点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在重点行业、工业园区、城市和农村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努力推动形成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现代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两区”建设为主平台,加快培育和建设生态循环农业样板和示范项目,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森林食品基地建设,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绿色制造业,着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对先进制造业支撑能力强、与城市化进程结合紧密的现代服务业。
3.深入推进清洁生产。推广清洁生产,建立绿色制造体系。继续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建设,积极推动形成企业、园区和区域层面的循环经济链。积极支持企业、园区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继续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4.加强工业、农业和生活废弃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以提高水晶加工废渣综合利用水平为重点,拓展资源综合利用品种,引导资源综合利用向纵深发展,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木材、污泥等废弃物的利用率。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进城市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工作。认真贯彻《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加快农业废弃物处理设施、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利用,到201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5.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重点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关键性技术攻关和引进关键性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支持节能环保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扶持和培育市内重点骨干企业的发展进一步放宽节能环保产业领域市场准入,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和融资渠道。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产品,发展一批具有竞争优势、市场占有份额较大的主导产品,推广应用一批先进、成熟的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推进节能环保产业的市场化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县节能环保产业的工业总产值超过9亿元。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质量技监局、县旅游局)
(三)绿色城镇行动
1.加强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改造,不断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和达标率。到2015年,建成与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相匹配的污水收集管网,县城和主要中心镇的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快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15年,基本实现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到2015年,全面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改造,基本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到2013年,完成第二垃圾填埋场建设并投入使用,2015年完成垃圾焚烧电厂建设并投入使用,确保垃圾焚烧厂建成后焚烧飞灰的无害化处理。
2.强化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严格实施城乡规划,深入开展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背街小巷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及运行管理向郊区和农村延伸,实现城郊一体、统筹管理。加大城市内河环境整治,努力营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水景风貌,到2012年,完成县城东溪、西溪治理。强化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现市容市貌整洁、规范、有序。继续巩固和扩大“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重点防治建筑扬尘、交通和娱乐业噪声、餐饮业油烟和小型燃煤锅炉烟尘污染。加强对辐射污染和放射源的监管,确保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安全收贮。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企业和消耗企业的监管,促进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淘汰替代。
3.大力提升城镇绿化水平。积极开展园林城镇创建,完善城镇绿地系统规划和绿地建设、园林建设、景观保护等各项制度。大力提倡全民植绿、护绿活动,大幅度增加城镇绿色空间。不断推进城市园林化建设,扩大乔木树种、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和彩叶树种栽植比例,努力打造绿色宜居城镇。到2015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0平方米以上。
4.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努力建设低碳城镇。健全绿色建筑监管体系,促进绿色建筑监管规范化。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各项节水措施。加快完善绿色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加强民用建筑设计方案节能评估和审查。推动从单纯发展节能建筑转向发展以节能为重点的绿色建筑。着力抓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工作,继续扩大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大力推进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切实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积极探索建立全过程的绿色、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技术中介服务队伍。
5.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营造城市人文特色。加大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公益设施建设力度,建立和完善文明城镇创建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镇居民的整体素质。积极开发和保护好城镇人文资源,大力挖掘和弘扬城镇特色传统文化,丰富城镇历史文化内涵,增强城镇文化品位,彰显城镇人文魅力,努力建设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城镇。
(牵头单位:县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文化局、县创建办、相关镇街区)
(四)美丽乡村行动
1.发展农村生态产业。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有效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促进农业生产清洁化。到2015年化肥、农药利用率均比2010年提高5%以上,商品有机肥使用量增加30%。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两区”建设为主平台,加快培育和建设生态循环农业样板和示范项目,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推行畜禽生态养殖模式,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经营。调整乡村工业产业结构,推动乡村企业向工业功能区聚集,发展乡村低消耗、低排放工业。加快发展以重点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支撑、“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为基础的乡村生态旅游业,实施“农家乐加快发展与提升”工程,促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2.优化农村人居布局。大力培育建设中心村,引导农村人口集中居住。深入实施“强塘固房”工程,广泛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农村建设节地工程”,以拓展农民建房空间,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继续开展以“六化”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整治示范建设,完善村庄布局规划。深入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拓展延伸,统筹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促进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合理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争取到2015年,全县20%左右的行政村基本达到“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要求。
3.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扩面提升,加强农村环保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到2015年所有乡镇建有垃圾中转或处置设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实现行政村全覆盖,5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深入实施污水净化沼气工程,推广畜禽养殖场(户)沼气利用技术,积极推进太阳能综合利用进村入户,在农村建设中积极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材料和技术。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大力开展沿路、沿河、沿线、沿景区的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整治与村庄绿化美化。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长效管理,完善农村卫生长效管护制度,探索建设村综合保洁站,确保垃圾、污水等设施正常运行。
4.培育农村生态文化。编制实施农村特色文化村落保护规划,把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传统村落培育成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特色文化村。深入开展文明村镇、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双百结对共建文明”活动、“种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开展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
(牵头单位:县农办;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规划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文化局、县卫生局、县妇联)
1.加大重点污染行业整治。继续加强水晶加工行业污染整治,加强印染、造纸、电镀行业环境监管。加强工业区(工业功能分区)企业的污水纳管二次处理,建立和实施对纳管企业污染物的管控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对于收集管网以外,未纳入集中统一处理的工业企业,必须强化点源治理达标排放。鼓励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全面禁止使用含氟盐酸作为酸洗液,加快研究推广实施磷化替代工艺,探索含磷废水深度处理方法,督促企业进行中水回用;
2.推进流域综合整治。加强浦阳江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实行包干负责的溪段长制,实施浦阳江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水质目标管理,着力改善浦阳江流域水质。开展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环境整治,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实现污染源的稳定达标和全面达标。积极推进河沟池塘污染整治,通过采取生态修复、水土流失防治、溪沟治理等措施,建立“养山保水、进村治水、入川护水”三道防线机制,使流域内河道、池塘、水库的自然生态环境得到修复改善,恢复自净能力。建立畜禽养殖区域和总量双控制制度,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到2015年,全面完成生猪存栏5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治理。到2015年,浦阳江流域基本消除劣Ⅴ类水质。
3.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积极开展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分散、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建设,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加强备用水源建设,2013年前完成通济桥水库备用水源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加大备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到2015年,建成通济桥水库到自来水厂的输水管道。进一步加强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全部拆除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污水排放口,全面取缔有水污染物排放的水晶加工企业(户),严格控制水源保护区内 “农家乐”建设,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养殖场。不断完善蓝藻“水华”监测与防控体系,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机制,完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建立金坑岭水库取水口、仙华水库取水口水质自动预警监测监控系统,开展水源地水质全指标分析工作;建立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常规监测制度。到2015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建设局、县林业局、县安监局)
(六)清洁空气行动
1.推进城市蓝天工程。优化城区工业布局,严格限制在城市主导上风向建设废气高排放企业,限期搬迁污染影响较大的企业;加强城市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餐饮业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加强社会对餐饮业油烟废气污染的监督;加强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管理,积极创建“绿色工地”;加强道路扬尘控制,保持街道清洁,提高道路机扫率,加强工程车车身的保洁和清洗;完善居住小区绿化配套工程,减少地面扬尘;加强烟尘控制区的管理,巩固和提高烟控区建设成果,城郊结合部、铁路、高速公路以及国省道两侧
2.实施绿色交通工程。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制定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在城区划定汽车限行区,在公交、出租车领域推广应用清洁能源汽车。通过禁止各种燃油助动车销售、上牌、过户或更换新的燃油助动车等措施,逐步淘汰已有燃油助动车;进一步强化机动车尾气排放源头控制,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阶段性排放标准;大力推行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对“黄标车”采取区域限行、鼓励淘汰等措施,加大高污染排放车辆淘汰力度;建立完善在用机动车环保监测和维修制度,建立完善严格车用油品和清洁剂的环保监管,确保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100%;大力推进油气回收工作,深入开展加油站、储油罐、油罐车的油气排放综合治理。
3.强化工业废气污染整治。继续加强废气排放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强化工业源工艺废气的污染控制,提高工艺废气净化率,做到污染物排放浓度和厂界浓度双达标,到2015年,现役2吨以上燃煤锅炉、窑炉全部完成脱硫设施改造。加强大气污染源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烟囱冒黑烟等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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