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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政发〔2012〕1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的通知

2021-06-06 浦江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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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政发〔20121

 

 

浦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浦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浦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二年一月十日

 

 

 

 

浦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

20112015年)

 

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修复文化生态,维护文化多样性,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推进我县文化名县建设,促进民众文明素质的提高,实现县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健全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充分挖掘我县丰厚的人文历史底蕴,梳理浦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脉络,延续浦江文化生态的基因,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为增强我县文化竞争力,加快推进文化名县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全局观念,统筹规划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相配套,做到立足长远,切实可行。同时分阶段提出目标、任务和要求,循序渐进,逐步实施。

2.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试点先行与面上推进相结合,重点抢救与整体保护相结合,典型示范,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建立比较完备、规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核心和主导作用,制定规划、组织力量、落实经费、加强指导。县文化行政部门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与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坚持政府保护与民间保护相结合,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投入相结合,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工作。

4.属地管理、分级保护的原则。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广大人民群众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积累、传承的,具有很强的地域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行属地管理,由所在地保护为主,上级指导和支持为辅。建立县、乡镇(街道)、村分级负责保护责任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努力,到十二五期末,形成完善的非遗保护县乡两级工作机构及保护制度,完成省市级非遗保护项目“八个一”工程,建立系统的非遗宣传展示体系,开发一批非遗旅游景区、产业基地,建设非遗生态保护区。力求做到以下三个确保:

(一)确保名录内非遗项目得到传承保护,不遗不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内容、技艺、流传范围等均有明确详细的记录,有可供查阅及教学的文字、图片、音像档案,大力推进优秀项目的传承。

(二)确保重点特色非遗项目精品培育成功,以点促面。通过精品非遗项目的培育,积累发展做强的经验,以精品项目的交流展演,促进各项非遗项目质量的全面提升,打造非遗项目名片,做大做强文化品牌。

(三)确保生产性非遗项目产业化发展有所突破,凸现价值。在传统传承的基础上,引进现代工艺方法,挖掘非遗项目的内涵,扩展非遗项目的生存空间,合理开发商业价值,重点非遗项目产业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形成文化产业大发展局面。

    三、工作任务

通过循序渐进,分步实施,注重抢救保护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现时性、完整性,优先抢救保护具有重大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且处于濒危状态的品种、项目和传人。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注重传承创新、合理开发和保护我县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到2015年,基本形成以下五套体系:

   (一)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度保护体系。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健全县、乡镇(街道)、村三级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的保护工作机制,创造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承人生存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学化、规范化和网络化。

专栏1  重点扶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浦江剪纸、浦江乱弹、浦江板凳龙、浦江麦秆剪贴、浦江迎会、郑义门营造技艺、浦江滚地龙、豆腐皮制作技艺、浦江擂马、杭坪摆祭、浦江什锦、十字花、十六横签、仙华山的传说、浦江竹木根雕、浦江民间绘画、浦江方言、浦江古村落营造技艺、郑氏家仪

浦阳街道

木莲豆腐(浦阳)、纸鸢(城西)、滚飞叉(浦阳)、旗队(杨田)

浦南街道

泼露青酿酒技艺(杨里)、竹丝灯(石鼓)

仙华街道

滩簧(马墅)、傩戏、旗队

黄宅镇

执事(莲塘沿)、走马(甄村)、鱼灯(宅口)、字灯(前陈)

郑宅镇

试水龙(郑宅)、江南第一家传说(郑宅)、龙殿灯(下金)、括苍龙(后曹)

岩头镇

火炮会(岩头)、行灯(岩头)、人物灯(刘笙)

白马镇

石灰灶营造技艺(嵩溪)、方灯(旌坞)

郑家坞镇

麦芽糖制作技艺(吴大路)、琴锣说唱(沈街)、托盘灯(溪东)

前吴乡

叠罗汉、彩云舞(寿溪)

花桥乡

竹编

杭坪镇

杭坪摆祭(杭坪)、竹叶熏腿制作技艺(曹源)、舞狮(东岭)、纸会(曹源)

虞宅乡

浦江春毫制作技艺、长旗(朱宅)

大畈乡

清明粿(廊家畈)

檀溪镇

一根面(潘周家)、浦江春毫制作技艺(会龙桥)、长旗(寺前)

中余乡

百花灯(蒲阳)

   (二)构建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体系。在非遗资源全面调查的基础上,通过设立县级保护项目名录管理体系,命名传承人,建立传承基地、传承教学基地、民间艺术特色村和民间艺术家,建立民俗文化生态保护区等途径,使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从而推动国家、省、市级名录的申报工作,使我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上一个新台阶。

专栏2  重点扶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区、民间文化艺术特色村、非遗传承基地、非遗传承教学基地

重点扶持的非物质

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

1.郑义门民俗文化生态保护区(郑宅镇)

2.浦江迎会生态保护区(前吴乡、黄宅镇、杭坪镇)

3.浦江滚地龙生态保护区(檀溪镇、虞宅乡)

4.板凳龙生态保护区(郑家坞镇、浦南街道、仙华街道、虞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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