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浦江县 > 正文

浦政办发〔2012〕191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江县出生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6 浦江县 收藏
朗读

浦政办发〔2012191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浦江县出生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

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我县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计卫联手、源头治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浦江县出生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1224

 

 

 

浦江县出生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实施方案

 

为及时、准确掌握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确保人口信息交换工作的正常开展,实现人口信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科学决策提供完整依据,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计卫联手、源头治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计生、卫生协作联动、信息共享管理服务模式,全面提高我县产妇住院分娩率、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等各项公共服务能力。

二、任务目标

明确部门工作职责,督促信息在线平台及时互通,规范操作程序,完善共享信息内容,充分发挥信息资源共享作用。浦江县出生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中卫生部门共设置2个使用模块,包括出生实名登记、计生手术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机构根据实名制原则,完成出生实名登记、计生手术的录入工作,县人口计生局和乡镇(街道)计生办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录入信息进行核查,并及时反馈流入人口出生、手术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实行实名登记

各医疗卫生单位、计生指导站(服务站)在为群众提供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服务时,必须查验和详细登记服务对象的身份证件、生育证件,确保信息采集真实准确。

1.住院分娩。各定点接产单位在接收孕妇住院分娩时,要查验孕产妇身份证件和生育证件,如实登记孕产妇姓名、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生育证件号、现家庭住址及其配偶等有关情况。对少数特殊对象,如未婚生育者,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也必须实名登记。对拒不提供真实情况者,在做好医疗救治的同时必须及时通知当地人口计生部门,并作好记录。

2.计划生育相关手术。各医疗卫生单位、计生指导站(服务站)应查验取环、输卵管复通术对象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查验计划内(外)引产对象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并按照要求做好详细记录。做好结扎、放环等计划生育手术详细记录。

3.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符合政策生育的,县妇保院凭《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再生育证》和各医疗单位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不符合政策生育的,凭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各医疗单位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无出生医学记录的,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的通知》(浙卫发〔201296号)执行。

(二)及时准确录入信息

对实名登记采集的信息,各医疗卫生单位、计生指导站(服务站)必须按要求及时准确录入。

1.录入基本原则

各医疗卫生单位、计生指导站(服务站)的信息录入必须遵循“三定”(即定人、定时、定责)原则,保证录入信息的质量。

1)定人。各医疗机构妇产科、乡镇(街道)卫生院以及每一个参与信息共享的部门或单位,必须明确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采集和录入,确保出生分娩、计划生育手术等信息的及时录入。

2)定时。当天的信息必须当天录入,对于当天不能获取详细信息的,必须在3天之内予以补录、完善。

3)定责。信息录入要做到全面、准确、完整,不累积、不遗漏,谁录入谁负责。

2.具体操作要求

各医疗卫生单位、计生指导站(服务站)的相关科室按如下要求录入信息:

1)妇产科。妇产科主要负责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信息的录入。

住院分娩信息包括:男女双方姓名、结婚时间、婚姻状况,男女双方户籍地详址、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分娩时间、分娩方式、产次、子女性别、新生儿情况(死产、活产、双胎等)、接生医生姓名等。户籍地、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登记必须详细到XXXXXX(市、区)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无身份证的军官在备注栏中录入军官证号。最后打印输出《出生医学记录》。

计划生育手术信息的录入项目包括姓名、婚姻状况、现有男孩、女孩数、怀孕周数、户籍地详址、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终止妊娠原因、孕妇的联系电话、施术医生等。户籍地、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的地址须详细到XXXXXX(市、区)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

2)妇幼保健部门。由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为全县孕育龄妇女提供服务与管理,并通过平台汇总相关报表。

3)疾控部门。疾控部门可通过查询功能导出指定格式的个案数据,以备导入疾控管理应用系统。

四、部门工作职责

(一)县卫生局职责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浦江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pujiangxian/20210606/28633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