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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政办发〔2012〕188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创建无欠薪浦江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化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现将《创建无欠薪浦江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4日
创建无欠薪浦江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无欠薪浙江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03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无欠薪金华行动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2〕113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劳动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围绕“建设浙中新城、打造魅力浦江”总目标,健全防范机制、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督促检查,有效防止和减少欠薪行为,实现工资支付行为法制化、规范化,努力打造“无欠薪浦江”,推动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解决企业欠薪问题由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实行分级考核。
2.坚持有效防范、依法处置。完善防范处置机制,注重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和欠薪行为,同时加大对欠薪行为的依法打击力度,着力提高欠薪事件处置能力。
3.坚持服务引导、企业自律。强化服务企业各项措施,引导督促企业履行法律责任,自觉规范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积极参与创建行动。
(三)工作目标
在“十二五”期末基本实现如下工作目标:
1.各类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达到“三个确保”要求,即确保春节前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拖欠工资案件数年均下降10%,控制在较低水平。
2.欠薪案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实现突发欠薪事件和群体性事件60分钟现场应急响应;基层调解个体欠薪问题1天内回复,群体欠薪问题7天内解决;行政执法调查周期缩短为15天,其中元旦至春节期间查处时间缩短为7天。
3.普遍建立完善的防范处置欠薪工作机制。主要包括基层网格监管预警机制、特殊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政府应急处置保障机制、行政执法机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司法绿色通道机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查处机制、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政府责任考核机制。
二、行动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
2012年12月,制订实施办法,建立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经费,分解考核指标,实施企业培训计划,开展舆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
2013年1月至2015年7月,全力推进防范处置企业欠薪机制建设,不断提高防范处置能力,确保实现工作目标。
(三)巩固深化阶段
2015年8月至12月,开展考核评估,巩固深化创建成果,将防范处置企业欠薪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日常监管,健全工资清欠长效机制
1.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依托劳动救助管理站,以“两网化”建设为基础,按200家用人单位数量划分的劳动保障监察基层网格,每个网格配备1名专职监察员、2名监察协管员,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对网格内企业的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常态化巡查,并通过信息平台实施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网络化管理所需经费、设备、场地,加强业务培训,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基层监管基础。
2.加强欠薪预警监控机制。充分利用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平台,健全劳资纠纷监测、预测、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使劳动用工管理变被动为主动,实现工作重心关口前置。积极开展劳资纠纷隐患排查活动,对欠薪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加强监管,对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较差的企业予以重点监控,切实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严把建设项目许可关。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建设项目,不得予以立项,不得办理招标、交易手续;不按规定办理工资支付保证金和工资支付担保手续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对擅自开工、分包转包给不具备资质和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而引发的欠薪案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建立特殊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在严格要求建筑、交通、水利施工等特殊企业预存工资支付保证金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租用场地经营企业、农电网改造等易发生欠薪的其他特殊用工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并设立统一的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专户。健全完善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努力构筑特殊企业工资支付保障体系。
5.完善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县按不少于200万元,企业在职职工总数1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开发区按不少于50万元的标准安排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不断增强政府的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办法。对政府垫付的资金应依法予以追偿。
6.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掌握辖区内企业工资支付情况。根据网格监察密度,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每人每年检查服务企业不少于60家,监察基层网格监察员和协管员不少于100家。在元旦和春节等欠薪案件高发时期,要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检查。
(二)加强部门联动,提升工资清欠处置能力
1.提高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水平。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建立健全欠薪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对欠薪逃匿案件或欠薪群体性案件,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与县人民法院建立司法绿色通道,依法采取企业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强化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管理指挥中心(设在县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启用劳动保障监察应急呼叫电话96309,建立日常12小时值班和元旦至春节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欠薪举报实行首问责任制。加强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对媒体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反应、及时查处、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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