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浦政办发〔2012〕167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金华市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活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金华市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方案》,现予以转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9日
金华市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方案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基本要求,针对当前行政机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实施,努力为我市实现“赶超发展、浙中崛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两年时间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基本实现如下目标:
1. 行政执法主体更加明确,执法权限和职能划分更加清晰,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得到加强,执法信息全面公开。
2. 行政执法职能全面履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得到有效遏止,力争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不作为、乱作为案件。
3. 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行政执法程序和相关制度不断完善,执法流程更加合理便捷,执法活动更加规范有序。
4. 行政执法裁量权更加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化工作更加巩固完善,行政许可等领域裁量权的规范化工作稳步推进。
5. 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不断规范完善,说理式文书普遍推广,执法材料归档和案卷管理工作不断加强。
三、重点任务
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要着重完成五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梳理明确执法主体,加强执法证件管理。一是梳理行政执法依据。要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和浙府法发〔2010〕5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梳理和公开行政执法事项与依据,调整完善岗位设置和执法责任制方案等配套制度。执法部门梳理形成相关材料报送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由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查确认并公布本辖区内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实施单位的名单。二是清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证件。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进行审核,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对已经调离执法岗位的人员要及时收回其执法证件。新进人员要及时按要求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后领取执法证件。
(二)全面履行执法职能,切实防止不作为现象。对照本单位执法职能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检查履职情况,对没认真履职和法律法规执行不严的情况要分析查找原因,坚决避免履职不到位、严重不作为的情况发生。要从群众投诉和信访案件中查看是否存在履责方面的问题,切实纠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做到及时执法、有效执法、全面执法。
(三)加大问题整改力度,规范程序和制度建设。各执法单位要结合近几年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对有关执法环节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并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一方面要制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工作规则,特别是许可审批的受理、内部审批和处罚案件的受理、审批、执行等环节,要进一步完善具体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岗位责任。市法制办要组织制定《行政执法规范标准》,作为全市行政执法的基本行为规范。另一方面要改进执法方式方法,特别是对一些重点领域出现执法不严、执法不力等情况的,要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加大执法力度,在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中推行行政指导,加强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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