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
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前 言
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环境保护,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推进“两美”浦江建设,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及《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划文件,在全面分析总结浦江县“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浦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要求,编制《浦江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浦江县“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性与操作性相结合的文件,是各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依据,适用于浦江全县县域范围。
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限为2016年-2020年。
1.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
浦江县地处浙江中部偏西,行政区划隶属金华市,地理坐标:东经119°42′-120°07′,北纬29°21′-29°41′,东西宽39.25公里,南北长36.50公里,总面积918.02平方公里,辖7个镇、5个乡、3个街道,18个居委会,420个行政村,人口38.3435万人。
县域内以低山丘陵侵蚀地貌为主,属浙西中低山与浙中丘陵盆地交叉地区。山脉属龙门山系,可分南支、北支、中支和浦东山脉。中支与南支山脉之间为浦江盆地,浦阳江自西向东穿过浦江盆地;中支与北支山脉之间为低山丘陵夹壶源江。
浦江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水量1475.9毫米,其中3-9月为汛期,平均降雨量1139.4毫米,占全年降雨量的77.2%。汛期常有连阴雨、大到暴雨发生,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是突发性地质灾害多发季节。
“十二五”以来,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科教兴县、文化活县”战略,深入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破攻坚”等重大举措,加快“两美”浦江建设,着力强治水、抓转型、惠民生、促和谐,经济社会总体保持良好发展态势。2015年,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96.57亿元,比上年增长6.7%,人均生产总值达到4.95万元。
2.地质灾害现状
“十二五”初期,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8处,包括滑坡41处、崩塌24处、泥石流32处、地面塌陷1处;“十二五”期间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65处、恢复核销点2处,其中滑坡30处、崩塌32处、泥石流5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37.4万元,无人员伤亡。
经实施勘查治理、搬迁避让、应急排险等防治措施,上述地质灾害隐患点已有81处被消除(工程治理34处,搬迁避让5处,重名合并4处,现状稳定或无危害对象38处),24处被降级为不稳定斜坡,现状尚余60处,包括滑坡19处、崩塌22处、泥石流18处、地面塌陷1处,威胁人口2413人、财产4276万元,是本县今后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
3.地质环境资源现状
2014年完成了农业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作,查明了土壤地质特征、土壤养分及农业环境质量现状、农产品种植分布及安全现状,发现2处富硒土壤,面积15.18平方公里;地下水资源丰富,其中白垩系红层孔隙裂隙水广泛分布于浦江盆地内;根据《浙江省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与前景分析》,我县属于沉积盆地型地热勘查区,可供勘查面积112平方公里,具有一定的温泉资源潜力与开发前景;农业地质环境资源开发利用势头良好,现代农业发展迅速,浦江盆地现代农业综合区建设科学推进中;省级以上地质遗迹名录3处(仙华山火山岩地貌、郑宅蒙山平水群地层剖面、浦南鱼鳖化石产地等),主要为地貌景观、地质剖面和古生物类。
(二)“十二五”期间的主要成就
1.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不断深入
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坚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十二五”期间,先后完成全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1∶1万-1∶5万旅游景区地质灾害调查、1∶1万乡镇地质灾害易发区图修编以及其他专项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有序开展;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
2.群测群防与监测预警体系日臻完善
群测群防。基本建立覆盖全县的县、乡(镇)、村三级群测群防和群专结合的监测防御体系。相继对已查明的165处地质灾害点落实了监测单位和监测责任人,并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卡。
监测预警预报。与气象、水务等相关部门协作,实现在汛期,特别是遭遇灾害性天气时的监测、评价和预报预警;充分利用各类传播方式,准确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
3.地质灾害应急防灾能力明显提升
组织成立了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应急小分队,相继完善出台了《浦江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浦江县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浦江县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浦江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实施办法》等文件;建立了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以及台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等制度;完成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和“五到位”国土所建设;每年组织1~2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宣传和应急演练工作。
4.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我县加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力度,累计投入资金1500余万元,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103项,地质灾害勘查治理34处,成功搬迁避让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共减少地质灾害直接威胁人数约1594人,避免直接财产损失5302万元,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地质环境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稳步推进
地质环境调查。完成浦江县农业地质环境调查351平方公里,为浦江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依据。完成浦江县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将通济桥水库作为城区备用饮用水水源地,确保浦江县城区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
地质环境资源开发利用。针对浦江县农业地质环境现状编制《浦江县盆地现代农业综合区建设规划》(2010-2012),科学布局现代农业主导产业与精品园。
地质环境监测。已初步建成以城镇为中心,以重要污染区域为重点的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络,拥有地下水动态监测点9个,对地下水水位、水质、水量及水温进行动态监测。
6.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数据库建设有序开展
县国土局会同建设、水务、交通等部门,在不断补充和完善地质灾害点及防治成果等基础数据库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信息资源的自动采集、查询、统计及成果发布,促进信息共享。
7.存在的问题
一是地质灾害隐患底数较大,防治任务繁重,但经费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二是地质环境调查程度偏低,地质环境监测体系不够完善;三是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尚未完全建立,先进科技应用有待加强。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深化改革、实现赶超发展的五年,也是实施转型发展战略、更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的五年。 “五水共治”、“两美浦江”建设及 “除险安居”三年行动等重大决策的实施,对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我县是典型的山地丘陵区,地形地貌相对复杂,地质环境条件较为脆弱,山区农村仍有大量人口分散居住,全县尚有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60处,威胁和影响人员约740户2413人,财产约4276万元,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艰巨。随着“十三五”建设的全面展开,城镇化建设、旅游开发、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低丘缓坡开发、新农村建设的加快推进,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问题的范围将不断扩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
2.地质环境保护和利用压力凸显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对地质环境资源的需求将持续增长,同时对地质环境良好保障的期望也越来越高,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旅游资源、地热资源、地质遗迹资源的不断开发,地质环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地质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开发和保护的双重压力。
3.地质环境资源信息化需求迫切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依托地质环境资源信息化建设成果,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监测及保护的信息化平台,推动地质环境资源信息的公开、共享,提高地质环境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地质环境保护提供信息支撑及决策支持,地质环境资源信息化建设需求迫切。
不断巩固“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大部署的良好效果,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为指导,紧紧围绕“两美浦江、浙中崛起”发展建设思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地质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受地质灾害威胁和提升地质环境保障能力为目标,坚持“深入查、全面防、重点治”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统筹安排和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调查、地热资源勘查、地质遗迹保护等重点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地质基础支撑,为“建设美丽浦江、创造美好生活”、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地质环境安全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安全。以人居安全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作为根本目的,最大限度的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改善人居环境,为“平安浦江”提供地质环境安全保障。
坚持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统筹全县人力、物力和财力,合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对威胁人数多、稳定性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地质环境问题,优先安排。有重点、有计划地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地质灾害防治要坚持预防为主,坚持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相结合,地质灾害防治与下山脱贫、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低丘缓坡开发、土地综合整治等建设工程相结合,地质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事业相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施策。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各级政府在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中所起主导作用及其责任红线,建立和完善逐级负责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通过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积极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参与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坚持依靠科技、强化创新。倡导常规方法与高新技术相结合,加强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应用,在实践中建立适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的科技创新体系和技术标准,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1.总体目标
以“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首要目标,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应急处置“四大”防灾体系,基本消除已知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全力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风险;大力提升地质环境调查程度和地质环境资源的保护水平,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保护信息化平台,完善地质环境监测网络,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水平明显提高;地热、地质遗迹、农业地质等地质环境资源得到较好保护和利用,全面促进人和地质环境和谐发展。
2.具体目标
通过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处置手段,力争三年内全县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消除率大于80%,减少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数约2372人;新发生的地质灾害险情有效处置率100%,灾害风险有效规避;开展全县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内9个乡(镇)地质灾害量化风险评价工作,实现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强化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评估率100%。
开展1:5万永久基本农田土地质量调查与建档工作,及1:1万农业“两区”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助力绿色农业发展;开展地质遗迹调查与评价,查明地质遗迹的分布、类型、规模、景观特征与保护现状等,加强3处省级地质遗迹点的保护;开展1:5万浅层地温能调查,调查面积112平方公里,基本查明我县浅层地温能资源分布情况;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新增监测点12个;开展基本农田土地质量监测工作,新建监测点10个。
浦江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
规划主要目标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2015年现状 | 2020年目标 | 属性 |
地质灾害防治 | 1 | 已知地质灾害隐患消除率 | % | / | >80 | 约束性 |
2 | 减少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数 | 人 | / | 2372 | 约束性 |
3 | 新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有效处置率 | % | / | 100 | 约束性 |
4 | 1:2000-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 乡 | / | 9 | 预期性 |
5 | 易发区内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率 | % | / | 100 | 约束性 |
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价 | 1 | 1∶5永久基本农田土地质量调查 | 平方公里 | / | 351 | 约束性 |
2 | 1:1万农业“两区”土地质量地质调查 | 平方公里 | / | 101.69 | 约束性 |
地质资源保护与利用 | 1 | 地质遗迹调查与评价 | 平方公里 | / | 150 | 约束性 |
2 | 地质遗迹点保护 | 个 | / | 3 | 约束性 |
3 | 1:5万浅层地温能调查 | 平方公里 | / | 112 | 预期性 |
地质环境监测 | 1 | 地下水监测点 | 个 | 9 | 21 | 约束性 |
2 | 基本农田土地质量监测点 | 个 | / | 10 | 约束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