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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政办发〔2020〕38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度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任务的通知

2021-06-06 浦江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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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政办发〔2020〕38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0年度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和

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县积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分解任务开展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工作,在用地保障上取得积极成效。但我县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问题依旧突出,批而未供土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基数仍旧较大,不仅造成土地资源闲置浪费,也直接影响到土地要素有效保障。为进一步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县共有批而未供国有土地6205亩, 其中批而未征土地2630亩;拟以出让方式供地的5800亩;国有存量建设用地总量1579.3亩,其中收储土地404亩。主要集中在浦江开发区、县水晶产业园区及各功能分区、3个街道办事处,这些土地已经省政府批准办理农转用手续,但因城市规划调整、土地征迁等原因未实施有效供地,造成土地闲置浪费,不利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工作任务

依据2020年市下达我县的消化批而未供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任务和县政府工作目标,综合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土地供应计划等因素,下达消化批而未供土地的工作任务800亩、盘活存量土地任务750亩。

集体批而未供土地和存量建设用地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历年的集体土地审批情况和2017年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调查图斑,结合村庄规划进行消化、盘活,消化和盘活面积计入年度完成任务数。

三、工作方法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以用为先、促进盘活利用”原则,坚持以用地定项目,引导建设项目优先使用批而未供土地和存量建设用地。要加强用地监管,减少产生新增批而未供建设用地;农村住房改造异地搬迁安置用地原则上使用增减挂钩指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公共设施建设用地,要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按照“一宗一策”制定消化利用和盘活方案:

1.因征地拆迁造成未供地的,要确定供地时间,并制订征迁攻坚方案。

2.因前期开发未落实项目的,要推行以地招商,落实好招商引资责任。

3.因城乡规划造成未供地的,要尽早调整城乡规划或变更土地用途。

4.因建设项目供地前置资料不齐造成未供地的,要及时做好资料收集和上报工作。

5.因招商项目要求增加面积的,在符合规划条件(需土地征收的应满足征收条件)的前提下,凭发改立项批准文件确定的用地面积,及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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