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
现将《宁海县房地产企业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13日
宁海县房地产企业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构筑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的“安全网”,积极清理整顿房地产金融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和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房地产企业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16】70号)和《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宁波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法【2016】4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是国家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我国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对房地产企业利用互联网从事或合作开展金融业务开展专项整治有利于保护合理的购房需求,有利于保障金融安全,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我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或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业务的情况,重点是首付贷、众筹买房等金融产品以及类似产品,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配合金融管理部门进行整治,努力维护我县良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和金融环境。
三、整治范围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与第三方金融机构合作向购房者提供“首付贷”、“熟人贷”、“尾款贷”等房地产场外配资行为;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与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向购房者提供“众筹买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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