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西店住建分局,县质安站,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宁海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有效措施,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23日
宁海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行动工作方案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县安委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为目标,开展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好转态势。但是,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各类事故隐患仍未得到有效消除。近期,生产安全事故呈现多发态势,为全面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印发宁海县在建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安委〔2016〕2号),决定开展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紧盯重点领域,找准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措施,彻底排查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持稳定态势。
二、整治范围和工作内容
本次整治行动范围包括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整治重点是县重点工程项目。专项整治主要工作内容:
一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状况,重点是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安全投入落实等情况以及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检查等情况。
二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施工总承包企业对专业分包,尤其是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深基坑、高支模、地下暗挖、高层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和实施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状况等等。
三是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情况,包括是否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整治活动,以及日常安全检查、巡查等情况。要重点开展治理坍塌、起重机械吊装和高处坠落等方面的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整治内容详见附件1及其附表1、2、3)。
四是安全教育情况,重点是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班前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作业。
五是应急救援情况,重点是各施工、监理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系,是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是否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等。
六是监理单位情况,重点是监理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对施工单位安全隐患跟踪整改情况,以及对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资格审核情况等。
七是建设单位情况,重点是建设工程基本程序办理情况、协调施工现场总承包管理、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以及施工现场工期控制等情况。
八是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落实情况,重点是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落实,执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等情况。
三、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3月20日至3月31日)。组织各施工、监理企业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各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也要组织本单位职工开展一次专项学习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同时,各施工企业、监理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特别要对治理坍塌、起重机械吊装和高处坠落等进行重点落实,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4月1日至4月30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自查表》(详见附件2),认真查找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查找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坍塌、电气、消防、运输、起重机械吊装、电梯、危化品管理、高处坠落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施工企业应在4月20日前将本单位的实施方案、专项整治总结(包括相关专项学习活动的台账资料和照片)以及相关检查表(附件1的附表1、2、3和附件2,每个项目各一份)以书面形式报县质安站(联系人:钱子廷,联系电话:65579218)。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5月1日至6月30日)。县质安站要根据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开展一次重点抽查行动,对安全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要严肃查处。我局将与县安委办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建设工程进行专项整治执法检查。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
为加强对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东辉
副组长:李恒贤冯劲松 胡金选
成员:蒋宏君(局办公室)
陈杰(局建管科)
王开敏(局法规科)
王家飞(局建设科)
王怀英(县质安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李恒贤同志兼主任,陈杰同志兼副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开展安全法规大宣贯,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积极组织全县建设工程项目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同时,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使用、检验检测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要严格依照“五到位、五落实”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施工企业、施工现场、施工班组,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的全面落实。
(三)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强化现场安全监管
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规范市场行为,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防范措施;监理单位要强化现场安全监理工作,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事故隐患整改。县质安站要不断加大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严格制止和纠正各类违法承包和非法分包行为。
(四)组织安全教育大培训,全面实行持证上岗
要认真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获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或者从事相关的作业。
(五)依法严肃查处安全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各施工企业要根据企业实际,制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建筑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程序,严肃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近期建设工程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呈现多发态势,血的教训给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企业负责人要多下现场,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落实各项目、各岗位、各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彻查施工现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周密部署,科学制定方案。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立即部署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将本企业的专项整治方案印发至各施工现场,保障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在施工现场落到实处,积极开展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三)全面检查,实施综合治理
1、坚持市场和现场并举。一是着力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切实加强对建设程序、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在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合同备案、施工活动监管、安全生产监督等各个环节规范程序、严格管理。依法查处假招标、明招暗定、违法发包、违法转包、无证施工、无资质施工等各类违法行为;同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二是着力强化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县质安站要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强度、大频率的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是否落实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进行检查,要严格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标准施工、按规范监理,坚决制止凭经验施工、按土办法操作。三是保障大型机械运营安全。要切实加强对大型机械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安装、拆卸等关键工序的监督,实施严格的管理。对安装、拆卸的专项方案、单位资质、人员资格要进行严格审查,要做到资质证书与实际单位一致、个人证书与本人一致,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准予实施。安装、拆卸活动开始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到场再次进行核实并现场监督。
2、坚持企业和人员并举。切实加强对企业和“三类人员”的动态管理。一是在各类监督检查中,要注重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复查。要把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提高到企业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定条件的高度,对不符合条件、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限期责令改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议。二是注重对“三类人员”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落实其安全生产责任。要强化对“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要给予严肃处理,必要时建议吊销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坚持实物和行为并举。一是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监督检查。施工现场要结合工程特点,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各施工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要严格按规定配备和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做到预防在先、预防为主。二是要规范施工行为。各施工企业要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着力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强化对企业用工情况的检查,坚决遏止项目部、班组私招滥雇,坚决遏止小包头临时招人,层层转包。
(四)认真总结,巩固整治成果。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通过总结,疏理、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措施,建立保障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要对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回顾总结,通过回头看,做到疏理问题,查找不足,总结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效。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考核,县质安站要认真检查企业上报的专项整治台帐资料,并在6月25日前将台帐检查结果会同抽查情况总结报我局建管科,我局将结合督查情况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并根据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考核办法,对相关单位进行加扣分处理。
抄送:西店住建局,县质安站,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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