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质安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招标代理机构:
现将《宁海县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考核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无法到位等原因变更项目经理、其他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将分别扣20分和10分,同一岗位多次变更的加倍扣分。为保障施工现场管理到位,各施工企业应立即变更无法到岗履职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6月10日前完成变更手续的,暂不予考核扣分。
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5月7日
宁海县工程监理单位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我县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规范工程监理单位行为,维护监理市场的正常秩序,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公用等建设工程监理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工程监理单位在我县的经营管理行为、市场行为、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等各方面的工作情况。
第四条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负责实施全县工程监理单位考核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实行季度动态考评与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季度动态考评和年度综合考核加扣分项目以本办法和我局其他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六条季度动态考评主要通过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季度动态考评专项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采用不定期抽查方式,不再另行通知。
(一)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检查方式及频率
1、工程监理单位经营管理行为、单位市场行为检查:以每季度一次的专项检查为主,结合稽(巡)查等其它方式。
2、项目市场行为、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以宁海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县质安站)对在建工程的日常检查为主,专项检查、大检查、稽(巡)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
第七条 县质安站负责对在建工程的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并在3月、6月、9月和12月底前将本季度日常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报局建管科。
第八条 县住建局对监理单位的经营管理行为、单位市场行为等情况进行督查、稽查和考评。
第九条 季度动态考评基准分为100分。工程监理单位无在建工程的或有在建工程但县质安站均未巡查到的,且无其他扣分的,不再纳入季度动态考评。
企业季度考评扣分由企业扣分[《企业经营管理、综合管理、市场行为情况》(附件1)]和项目扣分[包括《项目市场行为》(附件2)、《工程质量管理情况》(附件3)以及《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附件4)]平均得到。其中项目扣分中的三类扣分,由该类检查扣分总额除以该类检查次数得到,项目扣分由三类扣分累加得到。县质安站未巡查到的项目或未扣分的,不计入扣分。县质安站巡查到但质量、安全扣分(附件3、附件4)均为0分的,其季度动态考评基准分调整为90分。
第十条 动态考评结果分为A、B、C、D类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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