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编号七十二、八十二)宁海县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详见下表)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5月10日起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电话:0574-89286471
邮箱:385187475@qq.com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0日
省序号 |
整改任务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72 |
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2012年以来,宁波市78个填海项目未落实海洋环境跟踪监测,其中宁海县1个。 |
落实海洋环境跟踪监测要求,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19〕19号)第27 项整改目标要求“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范用海、用地管理;统筹考虑海域土地管理衔接问题”。我县目前已经核实该项目海洋功能区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情况,属于海洋功能区划外的填海项目,应按照陆域范围内批准围填海项目的整改要求进行管理。 |
1、已经核实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华东海水种业工程中心建设项目不属于新版海洋功能区划内。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海政策 > 宁海县政府办公室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haixianzhengfubangongshi/20190510/2356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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