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宁海县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海县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提高全县主要农作物生产能力,全面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农机发〔2015〕1号)、《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农业农村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甬党发〔2017〕40号〕和《关于印发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和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机〔2017〕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以提高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为目标,坚持突出重点和全面推进相结合,在全县粮食主产区加快推进耕整、播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等工作,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技术及装备,培育壮大农机服务市场主体,探索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改善农机化基础设施,努力构建上下联动和全力推进农业机械化的新机制。通过开展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县全程农业机械化全面、优质、高效发展。
二、总体目标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机〔2016〕2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以水稻为主要农作物种类。通过合理、科学地配备农机装备,满足全县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需求,强化农机服务组织的作业能力,实现农机社会化服务有效覆盖,形成明晰可行的全程机械化技术路线。到2018年底,实现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86%、高效植保机械化率60%、谷物产地烘干机械化率40%、秸秆处理机械化率80%。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创建阶段(2月上旬—3月上旬)
制定《宁海县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实施方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和攻坚技术小组,召开创建大会,部署创建工作。
(二)推进实施阶段(3月上旬—11月中旬)
各乡镇(街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宁海县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标准》(详见附件2)、《宁海县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情况表》(详见附件3)、《宁海县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装备情况表》(详见附件4)逐项对照,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积极抓好落实。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中旬—12月底)
各单位准备好台帐资料,由县农机管理站汇总创建材料,上报县政府和市农机总站,经初评后将材料报送农业部农机化司,迎接评价专家组验收评价。
四、工作任务
县农机管理站为牵头单位,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完成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的各项工作。
(一)县农机管理站:加强管理,指导各乡镇(街道)从栽植机械化入手,大力普及水稻机械化插播秧技术,发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合作社和专业服务队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重点抓好区域性农机服务中心、农机作业公司、农机合作社联合会等新型服务组织培育创建。建设好一批“机器换人”示范镇和示范基地,发挥合作组织的辐射作用,提升全县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
(二)县财政局:对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规模种植补贴、保护性耕作项目、基层农机推广补助项目等政策项目,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对农业机械化项目实施片区,优先安排基础设施改造、扶贫开发、水利建设等涉农建设项目进行配套,形成集聚效应,为全程机械化生产提供便利条件。安排专项创建工作经费,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县农林局:稳步推进土地流转,提高土地流转率,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深化农机农艺融合,强化农机从业人员农艺知识培训,组织引导农民统一作物品种、育秧规格、插种农时、统防统治、秸杆粉碎装置与快速腐化配套,为机械化作业创造条件。
(四)县统计局:根据考核要求,协助各乡镇(街道)做好水稻种植的数据统计工作。
(五)县新闻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媒等载体,对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进行广泛宣传,为创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乡镇(街道):加强指导,引导群众采取委托管理、代耕代种代收代烘的服务形式和确权连片、承包经营相结合的模式。完成辖区内水稻机械化翻耕率95%、机械化种植率65%、机械化收获率95%、高效植保机械化率60%、谷物产地烘干机械化率40%、秸秆处理机械化率80%以上的创建要求(详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宁海县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具体负责创建的组织领导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将创建工作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负责,落实经费,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协调合作。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是一项系统工作,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单位要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并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及时协调和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建立完整的工作台账,用文字、图片等形式记录创建工作的全过程。
(三)严格工作考核。将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各相关单位2018年度目标考核。要按照创建标准,细化分解任务、具体措施和时间进度,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有效性。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并针对性落实加强和改进措施。
附件:1.宁海县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宁海县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标准
3.宁海县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情况表
4.宁海县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装备情况表
5.宁海县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考核办法
附件1
宁海县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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