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是国家质检总局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的重要部署,是宁波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推动质量强市建设的重要抓手。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宁波市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甬政办发〔2016〕148号)要求,结合我县对外贸易和产业实际,现就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紧紧围绕宁波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的部署要求,结合宁海产业特色和优势,全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推动、企业行动”的质量共治格局,培育建设一批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强、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产业集聚效应明显、功能定位明晰、辐射带动有力的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不断提升出口产品核心竞争力,持续促进我县外向型经济发展。
二、建设原则
(一)引领示范原则。示范区建设应在诚信、质量、品牌、技术、标准等方面对集聚产业以及国家同类产业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分级分步原则。示范区建设实行国家、省两级管理,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分步开展培育工作。
(三)共推共建原则。示范区建设由县政府牵头,县经信、科技、财政、商务、市场监管、检验检疫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共同形成政策合力,同时发挥企业和行业的自律作用,共推共建。
(四)动态管理原则。对示范区和示范区企业严格采取准入和退出的动态管理,并按申请条件进行考核验收,确保示范带动作用;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予撤销或除名。
三、总体目标
按照我县外贸出口和产业特点,重点推进汽车及零部件、文具、模具、灯具、五金机械、电子电器等相关产业的示范区建设,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建成2个国家级、6个省级示范区,通过示范区建设,全面带动出口产品质量提升、产业转型升级。
四、具体内容
(一)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县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全面负责示范区建设的整体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部门协调。示范区建设工作将纳入全县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主要考核以职责分工为基础的任务完成情况。
(二)确定建设产业。在2016年建成出口文具省级示范区的基础上,县领导小组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特点,按照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做好总体规划,优先选择产业集聚明显、出口规模较大、质量水平较高的支柱产业,研究确定示范区建设的产业类型和数量,并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推进。
(三)开展示范区建设。示范区建设工作在县领导小组部署要求下,由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同组织推进,按照示范区建设要求和验收标准,逐步建立和完善示范区保障体系、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风险管理体系、企业诚信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并确保该工作体系有效运行。
(四)示范区考核验收。在示范区建设符合标准条件后,由县领导小组及时提出验收申请,并按照相关程序规定,省级示范区接受宁波检验检疫局组织的考核验收,国家级示范区接受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推动、企业行动”的基本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扎实落实推进,切实为示范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大政策扶持。对于示范区建设工作,各单位要从发展规划、配套设施、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品牌建设、宣传推介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财政支持。财政部门要提供相关资金保障,全力支持示范区建设工作。
(三)统筹协调推进。县领导小组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召开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制订示范区建设规划,部署工作任务,协调解决问题,统筹指导推进。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步调、密切配合,确保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附件:1.宁海县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关于加快推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
附件1
宁海县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鸿飞
副组长:丁恩杰 县政府办公室
张晓桦 县商务局
梁铭明 宁海检验检疫局
成 员:俞申国 县经信局
徐兴友 县科技局
胡忍标 县财政局
徐敏乐 县商务局
林晓明 县市场监管局
葛宣宁 宁海检验检疫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张晓桦兼任办公室主任,徐敏乐、葛宣宁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关于加快推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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